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房屋租赁合同的免租期应如何约定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免租期,顾名思义就是免除房租的时期。当租赁房屋时,承租人若觉得房子需要进行一定的装修,那么装修的时期可以和房东协商免租,那么这个双方约定的免租期就要写入合同当中,避免过后房东或者承租人不承认这个时期而产生纠纷。那么,这个免租期该如何约定呢?我们为您整理了房屋租赁合同的免租期应注意的一些事项,请阅读下文。当事人应对免租期相关的事项作出明确约定:一、免租的起止时间。
?不管免租期为多长时间,最好明确约定具体的起止时间为某年某月某日,这样不需要推算即可看出哪一天开始计租。有的合同往往只写免租期为多少天或多少个月,但又没有约定起算时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会产生歧义或不同的理解进而引发争议。二、免租期内使用房屋所产生的费用。
?作为出租方,为保护自己的权益,应在合同中约定承租人在免租期间内使用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等等
需自行承担,避免承租人以约定不明确为由扯皮或恶意利用免租期,在免租期届满之后以各种理由拖欠应缴租金。实践中,出租人可要求承租人在交房时支付租赁保
证金及首期租金。三、免租期内可否转租。
?有的合同约定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不得转租,由于租赁期也包括免租期内在,所以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在免租期内是不能转租的,否
则构成违约。有的合同中,出租人会赋予承租人转租权,但由于免租期内承租人并不用交纳租金,所以在免租期较长的情况下,有的承租人会将房屋转租收取受转租
人的租金获利,这与出租人给予免租期的初衷是相违悖的。因此,在允许转租的情况下,双方应当在合同中进一步对承租人可否在免租期间内通过转租获取租金利益
或如何分配该租金利益作出约定。四、免租期可否调整。
?有的情况下,出租人给予承租人的免租期较长,而承租人利用很短的时间装修完毕开始经营活动,这也与免租期是由于装修无法正常
使用房屋的理由相悖,所以合同中可以约定承租人提前完成装修开始经营的,免租期可提前结束。当然,若没有这方面的约定,出租人是没有权利要求提前结束免租期的。从上文可以得知,房屋租赁合同的免租期约定应注意免租期的起止时间,是否能转租,免租期间水电等费用由谁承担及时间调整等问题。条款清晰的房屋租赁合同可以有效的保障房东以及承租人的相关法律权益,有效避免纠纷。



·马鞍山房屋拆迁补偿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样的
    马鞍山房屋拆迁补偿的具体内容是什么样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搞好城市改造和建设,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城市房屋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

·可以因为房屋质量的问题退房吗
    房,那么此时可以因为房屋质量的问题而要求开发商退房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分析解答。一、能否因房屋质量问题退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

·宅基地买卖纠纷的合同效力
    宅基地买卖合同的效力:    1、本村村民之间买卖宅基地的,买卖合同有效。出卖人请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出卖人以法律规定农村一户只能有一......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1、合同要写明双方当事人的情况。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及是否得到产权......

·如果房屋租赁合同到期还可以转让吗
    房屋租赁合同,作为承租人与出租人针对房屋出租的相关内容以及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达成一致而签订的一种规范约束双方行为的协议。而转让一般来说是指,带装修、家具或是美容院饭店等带有......

·房屋买卖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房屋买卖因为涉及到不动产的转让,其价值往往较大,因此在进行房屋买卖时是必须要签订合同,并以此来约束买卖房屋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房屋买卖合同生效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