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房客违约提前退房的相关法律规定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在进行房屋租赁时,双方都会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在合同里都会规定房屋租赁的期限。但有时会出现房客违约提前退房的情况。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出租人该怎么办呢?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来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知识。
一、房客违约提前退房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般情况下,出租人对提前退租都不知如何处理是好。虽然在合同里也规定有提前退租的条款,但是在实际问题出现时,又不是太容易处理好的。承租人要求提前终止合同属于违约行为,作为出租人可以拒绝承租人的要求或者要求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赔偿损失的义务。《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房客违约提前退房是否可以不退押金
押金并不是绝对不予退还的,首先看你们合同中的约定,有约定的从约定,押金并不等同于违约金或定金。押金是一种物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自由决定在押金中抵扣,房租也是一样的,押金可以抵扣房客租住期间应该支付的房租,如果抵扣之后还有剩余的话是要返还给房客的,除非合同中有相反的约定。如果押金不足于赔偿损失的话,不足部分仍然可以要求房客支付。
三、注意事项
在租房时,双方一定要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与此同时,合同要对租赁期限、租金数额、房屋押金、房屋用途、违约责任等作出明确约定,以保障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害。我们在上文已经为您介绍了房客违约提前退房出租人应该怎么办,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在此,要提醒出租人,押金不等同于违约金,我们应该通过合法的渠道要求房客赔偿我们的损失,而不应通过扣押押金。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可以来网站咨询在线律师,他们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作详细解答。



·上海二套房的首付比例是多少?
    买房,一直在国内保持热潮,尤其是二套房,近年推行的新出台的二套房标准以家庭为单位,像上海这样的大城市,异地人士购二套房就越来越多了。那么,您都知道上海二套房的首付比例是多......

·在正式买房前,开发商经常会举办一些活动为买房打折扣,通过这样
    在正式买房前,开发商经常会举办一些活动为买房打折扣,通过这样的活动,开发商就会让购房者缴纳所谓认筹金的费用,来吸引购房者来买房,但其实像这样认筹的活动,国家是明令禁止的,......

·对房屋征收拆迁评估报告不服,如何救济?
    对房屋征收拆迁评估报告不服,如何救济?可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来处理。第十九条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报告有疑问的,出具评估报告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

·离婚房子给了女方但没过户怎么办理?
    离婚在我们生活中经常可以遇到,离婚的人数又不在少数,通常在离婚过程中需要法律的手段再进行解决问题,离婚房产的分割有时候会给与子女,在过户的过程中需要办理相关手续,那离婚房......

·卖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应如何约定呢?
    卖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应如何约定呢  对于卖方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当事人可以约定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可以约定损失赔偿额;也可以约定由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财产分割房产增值部分是如何计算的?
    财产分割房产增值部分是如何计算的?第一种计算方式为:对应增值部分=夫妻共同还贷部分÷房屋总价款(房屋购买价格贷款总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夫妻共同还贷部分。这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