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一、老人突然去世遗产分配规定是什么?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一、老人突然去世遗产分配规定是什么?1、老人突然去世遗产分配规定是直接按照法定继承来进行。有遗嘱的情况之下,执行遗嘱中遗产分配内容。在我国,继承可以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是根据一个人死前立下的遗嘱来处理他或她的财产。而法定继承是按照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分配方式进行继承的,这种继承是按照法定顺序依次进行的。2、法定继承人,他的继承顺序主要是根据继承人和被继承人之间的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以及它们之间相互扶养的法律义务来确定的。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配偶,还有子女以及父母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就是自己的兄弟姐妹,祖父母,还有外祖父母。当继承开始以后,首先应当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开始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话,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开始继承。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之间没有等级之分,财产一般是平均分配的。3、此外,丧偶的儿媳、公公婆婆、丧偶的女婿、公公婆婆没有血缘关系,也没有互相继承财产的权利。然而,也有不少丧偶的儿媳妇、女婿尽了抚养公公婆婆的义务。因此,丧偶儿媳对公公婆婆、丧偶女婿对公公婆婆都以赡养义务为主,作为第一顺序继承。”可见,丧偶儿媳、丧偶女婿能否继承公公婆婆的遗产,是他们履行赡养义务的前提。只要符合这一条件,不受再婚的影响,遗产不影响子女代位求偿权。二、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采取概括性与表示性相结合的立法方法,明确规定:“继承是公民死亡后留下的合法的个人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其林木、牲畜、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的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的财产权;(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从个人合同中取得的个人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法允许继承人继续承包,按照合同约定。遗产应当依法清偿被继承人的税款和债务。”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是自己的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自己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兄弟姐妹。当继承开始以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开始继承,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没有的话,或者是已经放弃了继承权,那么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才可以继承。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没有声明放弃继承的话,第二顺序继承人也不可以继承。另外,在遗产分割的时候,对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没有履行抚养义务的人,应当少分或者是不分对与继承人协商一致的也可以不平等分割财产。现实生活当中,对于继承方面,是需要按照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来进行的。比如说对于老年人去世之后的财产分配的状况,首先是看老年人有没有和相关的组织,或者是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其次就是遗嘱如果都没有的情况之下,按照法定进行继承。



·继承纠纷案件怎么举证
    继承纠纷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进行处理,而这个过程中,原告一方可能需要承担最初的一个举证责任,但很多人此时并不清楚继承纠纷案件怎么举证。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

·如何公证提取已故存款人的存款?
    如不属于直接提取规定范围内的继承人或虽属于提取规定范围内的继承人,但账户余额超出小额提取限额的,则仍然需要按照《关于查询停止支付和没收个人在银行的存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后的存......

·老人遗产继承需要哪些材料
    老人遗产继承需要哪些材料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需为公安机关或医院出具的证明,如:死亡人员销户后的人口信息表;也可是人民法院的宣告死亡裁定书。2、遗产证明。如:房产证、土地使......

·谁是第一继承人,第一继承人包括哪些
    在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如果其生前没有立下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况下,就只能进行法定继承。那么此时谁是第一继承人呢?一般在有第一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是不能继承遗产的。下......

·未出生胎儿有继承权么?
    未出生胎儿有继承权么?《民法通则》1、第九条 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继承法》2、第二十八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

·儿女继承权是不是一样的?
    儿女继承权是不是一样的?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如果是通过法定的方式继承遗产的,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所以继承权是一样的,原则上平等分割遗产。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