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口头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何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口头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允许当事人采用口头形式缔约,但与书面合同相比,口头形式的合同由于缺乏书面依据,一旦发生纠纷,当事人就合同关系的存在和内容等举证较为困难。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宜通过证人证言、缔约相关事实等对口头协议的效力进行审查。中国《民法通则》及《合同法》均允许当事人采用口头的形式缔约,即运用语言对话的方式订立合同。《民法通则》第56条规定: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是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10条规定: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可见,口头协议是合同形式中一种重要的表现形式。实践中,即时结清的买卖、服务和消费合同多采用口头形式。有关合同形式问题,中国的立场与国际通行做法基本一致,采取国际上通行的
不要式原则 ,即认可法律特别规定以外的情形下口头协议的有效性。二、口头协议内容的证明责任证明口头协议的存在及其内容是探讨口头协议效力的前置性条件。因为一旦出现纠纷并诉诸法院时,合同内容的证明是原被告必须直面的首要问题。而关于证明责任的分配,中国法下举证责任分配的基本原则是
谁主张、谁举证
,另以法律规定情况下的举证责任倒置、法院主动查证等原则为补充。相比于书面合同,口头协议缺乏文字凭证,一旦发生争议,当事人举证证明合同关系的存在和内容较为困难。当事人对于一些重要的交易可以采用录音的方式将双方的对话内容录制下来,或者请没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作见证等等,故就证据形式看,多采用证人证言、录音资料等证据形式。因此,在采用口头形式缔约的情况下,并非意味着当事人不能就合同关系的存在和合同的内容问题举证。需要强调的是,举证责任只有在当事人双方对一方所主张的事实存在争议的情况下才发生,如果双方均认可口头协议的存在,也就无需举证,即举证义务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自认而豁免。



·产品质量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产品质量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因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而未声明引起的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侵权诉讼和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引起的追究产品责任的侵权诉讼,《民法......

·兼职合同能违约金赔偿?
    兼职合同能违约金赔偿?兼职合同能违约金赔偿的,兼职合同也属于劳动合同。既然是劳动合同,就要遵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做兼职的劳动者,签署了兼职劳动合同,合同中就会约定劳动岗......

·签订钢材购销合同之前对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是什么
    签订钢材购销合同之前对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是什么在签订钢材购销合同时请注意以下几点风险防范措施:1、资信调查在签订钢材购销合同前,出卖人要认真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情......

·遭遇个人合同诈骗怎么报案
    遭遇个人合同诈骗怎么报案一、遭遇个人合同诈骗怎么报案1、个人合同诈骗向公安报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没签过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没签过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可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合同违约赔偿多少保证金?
    合同违约赔偿多少保证金?1、合同违约赔偿的保证金是遵从约定。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计算方法,并且约定不违法,也无明显不合理的,则适用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但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