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工程发包的形式   一、工程发包方式有哪几类?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工程发包的形式

  一、工程发包方式有哪几类?

  工程发包分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和直接发包。

  1.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施工(监理)企业投标。 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施工(监理)企业投标。

  2.直接发包是指发包人将工程直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监理)企业承包。

  特殊专业工程或施工条件特殊的工程,才采用直接发包(即委托)的方式。

  具体的适用招标发包的工程范围。 根据《招标投标法》附则的有关规定,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

  二、《合同法》对建设工程发包的原则规定?

  《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三、《建筑法》对建设工程发包有什么具体规定?

  《建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建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在实践中,应当特别注意的是,我国法律严禁肢解发包。所谓肢解发包,是指发包人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的行为。这种行为容易导致建设工程管理上的混乱,不能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并且容易造成工期延长、建设成本增加等不良后果。因此,我国《合同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对此明确予以禁止。法律的这些规定为强制性规定,凡是属于肢解发包工程的行为,均应认定为发包合同无效。

  四、工程发包形式的相关程序

  对申请承包分包工程的分包方的资质等级、资源条件、施工能力及其业绩等进行资格审核。

  采用招标的方式选定分包方,要规定招标投标纪律,避免舞弊行为和不正当竞争手段的发生。

  评标和决标,应有一个相互制约而且是各专业人员组成的机构。

  选定分包方后,应签订“工程分包合同”。


·检测工程质量过关合同的范本是怎样的
    检测工程质量过关合同的范本是怎样的?工程质量过关合同是为了检测相关企业的工程设施是否合格、安全不安全而设定的合同,建筑方和检测方需要按照合同上的规定行事,保证工程质量能......

·消防工程质量要求了什么内容?
    消防工程质量要求了什么内容?火灾是严重危害人民生命健康的灾害,特别是建筑物的火灾。为了防止火灾的发生,消防工程的建设就显得尤其重要了,消防工程的质量保证也是人民生命财产的......

·工程挂靠合作协议范本
    工程挂靠合作协议范本怎么写在进行工程建筑的时候,很多建设团队都会采用工程挂靠的方式来目标工程进行建筑,但是想要进行工程挂靠首先是要有挂靠企业的,而企业与工程团队合作时最......

·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建立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一种书面证明。法律规定,在某些情况下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支付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金,那么在什么情况下解除劳动......

·提起劳动仲裁的材料有哪些
    提起劳动仲裁的材料有哪些发生劳动争议后,劳动者在申请仲裁时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但是当事人提起劳动仲裁的材料有哪些呢?若无法提供有效的证据材料,那么有可能导致......

·上海市工伤认定条件程序是什么?
    我国是一个法治社会,法制化程度已经变得非常先进,人们都能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危险无处不在,在生活中还是工作中都有可能出现危险的意外事故,在工作中的劳动者在意外事故中受伤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