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派出所不给开法定继承人证明怎么办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因为各种原因派出所不给你开法定继承人证明,派出所不给开法定继承人证明怎么办?遇到这个问题时,首先你要满足法定继承人的条件,派出所才会给予你相关证明,下文是我们对法定继承人证明的一些相关见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派出所不给开法定继承人证明怎么办

派出所一般不会无缘无故不给开法定继承人证明,不给开法定继承人证明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你没有满足继承条件,没有满足继承条件主要原因是:

1、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处分其遗产。

2、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遗赠。

3、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4、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

5、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6、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未处分的遗产。

二、在满足哪些情况下能开法定继承人证明

(一) 身份合格。必须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没有,那么就必须是第二顺序继承人。

参见《继承法》第10条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行为合格。无丧失继承权行为的。

参见《继承法》第7条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三、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哪些人可享有继承权,可作为遗产的继承人。我国继承法确定的法定继承人有:

1、配偶。

2、子女。《继承法》第10条中明确规定:“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父母。我国《继承法》第10条3款规定:对子女遗产享有继承权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4、兄弟姐妹。

5、祖父母、外祖父母。

6、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

儿媳和女婿是公婆和岳父母的姻亲,彼此不发生法律上的抚养、赡养的权利和义务,一般情况下,亦不产生继承权的问题。但为了鼓励那些照顾、赡养公婆和岳父母的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我国继承法明确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和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是否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应从赡养的时间、内容等方面认定,主要指长期提供生活上的经济帮助或在劳务方面给予主要扶助。

上文对派出所不给开法定继承人证明怎么办做出了详细的解释,你对此了解了吗?派出所一般不会无缘无故不给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如果你满足上述所说的法定继承人的相关要求,就可以找派出所办理法定继承人证明。


·父亲遗产给侄子不给女儿还要养老吗?
    父亲遗产给侄子不给女儿还要养老吗?一、父亲遗产给侄子不给女儿还要养老吗?子女的赡养义务跟老人给不给财产没有关系,即使一分钱不给,女儿也要尽赡养老人的义务。1、我国《老......

·办遗产公证要多长时间
    办遗产公证要多长时间关于遗产公证,只要前期手续具备,在公证处办理公证,能够立刻取得,也即当场出具公证书。如果审查需要补充材料等,会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书。如果......

·继承权分配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继承权分配比例是怎么规定的一、继承权分配比例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三十条【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

·转继承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转继承一般发生在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所承担的继承权问题,而若在实际的转继承过程中人们对转继承的相关规定缺乏一定的认识与了解时,则会使相关问题的开展受到一定的阻碍。下面在......

·继承接受什么时候开始?
    继承接受什么时候开始?1、继承或受遗赠开始时间应当以受遗赠人知道遗嘱人死亡而继承实际开始的时间为期限的起算点。遗嘱人立下包含有指定受遗赠人的遗嘱以后,仍可能生存很长的时间。......

·一、起诉遗产继承财产分割诉讼管辖法院有哪些?
    一、起诉遗产继承财产分割诉讼管辖法院有哪些?1、按照民诉法第34条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被继承人生前可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