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公司克扣工资怎么办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公司克扣工资怎么办

为了约束员工,很多公司会在规章制度里说明员工的哪些表现下会被扣工资。实际中,有部分公司会克扣员工工资,往往随便一个小理由,就扣除员工的工资,员工遇到克扣工资该怎么办呢?法议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公司无没有正当理由克扣工资的,员工可以采取以下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

1、与公司协商。公司扣工资的,一般要说明扣工资的理由,通常是所依据的相关规章制度,但前提是这个相关规章制度是已经过事前公开公示,否则,公司属于无正当理由克扣工资,属于无理的违法行为,职工可以要求公司全额支付工资及相应利息损失。

2、如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求协助处理解决。

3、如仍未解决的,可以至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处理解决。

4、如劳动仲裁生效后,公司拒绝执行并拒付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用人单位一般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此外,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当然,因为被公司克扣公司想要维权的,一定要做好证据收集,若是不清楚哪些证据能用的,建议可以找个擅长打劳动纠纷的律师处理。


·绿化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绿化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环境污染的问题也越来越严重。为了维护城市的环境,为人们提供更好的生活,很多城市开始兴建绿化工程。要使绿化切实起到作用,绿化......

·工伤认定结果多久出来?
    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可以说是对相关事故进行处理的过程中最关键的一步,毕竟不是所有的劳动者在工作期间人身受到损害的,一律都会构成工伤事故,这还需要进行认定才能确定。那通常工伤认......

·国庆加班工资小时怎么算工资?
    国庆加班工资小时工怎么算工资?国庆节(10月1日-3日)单位如果安排了加班,无论所在岗位是哪种工时制度,都要另行支付三倍日工资;其他几天,可选择给予补休或另支付双倍日工资。三倍日工......

·企业改制工伤补偿标准是多少?
    企业改制工伤补偿标准是多少?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

·什么情况下做工程质量鉴定
    什么情况下都要做工程质量鉴定。改变建筑的使用功能、施工质量没有达到设计标准、出现过大变形、出现结构裂缝、倾斜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

·工伤鉴定书拿到就可以辞职吗?
    工伤鉴定书拿到就可以辞职吗?辞职的话是随时都可以进行的,所以工伤鉴定书拿到之后是可以辞职的。二、工伤赔偿项目医疗费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