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一户一宅的宅基地制度,让农民子女怎么办?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其中的“一户”,是根据户籍管理的户口来判定的,也就是说,如果在户口本上登记的是一家人,那么该户口本所登记的家庭就属于一户,该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当然,如果子女长大成人并已成家,如分户后不够居住则可以另行申请宅基地。

“一宅”,是指村民一户所拥有的宅基地是一整块土地,而不是分布于村集体土地不同地方的两处土地。如果分布于不同地方的两处土地,则成了两处地了,显然这是法律不允许的。

当然“一户一宅”的目的在于限制农村村民一户在已经拥有一处宅基地的情况下申请第二处宅基地,但是并不限制村民一户拥有两张或者两张以上的宅基地使用证。

现在关于农村宅基地的问题还有很多:

一是宅基地取得和分配上存在问题,规划和计划落实不够,导致农村宅基地布局散乱,宅基地分配有时得不到保障。一户占据了多个宅基地,造成人多地更少,很多人都分不到宅基地。

二是在宅基地管理上对节约集约用地促进不够,导致粗放利用,存在一户多宅、超标占地的情况;在农村以前关于宅基地的管理有些松散,造成农民朋友有些一户多宅的情况,现在这种情况不仅不能确权,还违反了相关的规定。

三是在宅基地用益物权上保障不足和权能不足并存。一方面,宅基地被实际赋予的权能还不够,当前只有使用的权利,因此也出现了超越权能的问题,比如乱出租、违章搭盖等。另一方面,在一些征地过程中也存在对农民宅基地用益物权保障不足等

四是在宅基地退出方面存在问题,退出机制还不够健全,因此形成大量空心村、闲置地,导致用地不合理。这也是造成农二代们无地可用的最大问题。由于以前没有建立完善的宅基地的退出制度。随着农民工大量进城打工,家里的地闲置下来又不愿意退出宅基地。这就造成了真正需要宅基地的农二代们只能望地兴叹。

只有完善以上问题并且建立完善的宅基地退出制度,才能缓解人多地少的燃眉之急。而对于农二代们来说,宅基地的申请有些困难,或许未来可以得到解决。现在可以选择继续待在农村继承宅基地或者选择分户去申请宅基地,或者现在随着进城农民工热潮去城市闯一闯也不失为一个好的选择。


·新房土地使用年限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土地资源的过度开发在全世界范围内都是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政府也是为了能够更好的盘活土地存量,从而能够有效的推进节约利用土地资源的理念。其中有您比较熟悉的管理方法那就是对土......

·璧山县征地补偿安置实施办法
    璧山县征地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璧山县征地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征地管理,促进经济发展,稳定社会秩序,维护被征地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征地工作顺利进......

·商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处理?
    商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如何处理?一、什么是商住房对于商住房有两种解释:一是既可以作店面,又可以作住房(商住两用).二是楼下是店面,楼上是住房,产权为同一人。一般来讲,土地原有的规......

·天津政府征地补偿标准2023是什么?
    天津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1、征收土地位置及地类:该宗土地位于团泊新城西区,北华路南侧、团泊大道西侧。土地现状为农用地(含耕地4.25191公顷)。2、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审计部门在审计征地拆迁程序有哪些注意事项?
    审计部门在审计征地拆迁程序有哪些注意事项?一、征地拆迁过程中审计应关注的注意事项(一)无证房与历史遗留房屋的确认依据由于年代久远、房屋产权登记制度不健全,无证房与历史......

·农村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有哪些
    农村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有哪些农村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有哪些既然土地闲置能够带来这么大的危害、影响那么我们就应该不浪费这样的“好机会”,让农村闲置土地,变得不再“闲”,看看这些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