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重大责任事故罪既遂标准怎么确定?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重大责任事故罪既遂标准怎么确定?

一、重大责任事故既遂违反规定的情形

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是以管理制度的客观存在为前提的。一般而言这种管理规定应当包括三种情况:一是国家颁布的各类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二是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上级管理机关制定的反映安全生产客观规律并涉及工艺技术、生产操作、技术监督、劳动保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程、规章、章程、条例、办法和制度及不同的单位按照各自的特点所作的有关规定;三是该类生产、作业过程中虽无明文规定但却反映了生产、科研、设计、施工中安全操作的客观规律,已为人所公认的操作习惯和惯例等。

《刑法修正案(六)》删除了原“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而仅表述为“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同时将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单列。这并不意味着“不服管理”的行为已经被排除在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行为之外。相反,所谓的不服管理,本身就是一种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行为,这种行为已经为违规行为所囊括,而不需要单独表述。学界对“不服管理”与“违章操作”之间关系的论述也大多明确了两者之间的涵盖关系。我们通常所说的“不服管理”无非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不服从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要求或者不服从单位领导有关安全方面的工作安排。而实际的生产、作业中,许多情况下,“不服管理”与“违反规章制度”无论是内容还是性质都是一致的。如:如擅自移动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标志、开关、信号,在禁火区生产时使用明火作业,又如值班时外出游玩、睡觉打盹、精神不集中等都难以单纯地评价其究竟是不服管理还是违反规章,但从企业操作的总体流程评判,凡是不遵守有关要求的行为都无疑是一种违规的行为,从这个意义上讲,《刑法修正案(六)》对“不服管理”的删除仅仅是对累述文字的取消,并未从实质上改变客观行为的表述。

二、重大责任事故既遂的立案标准

在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

(1)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

①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③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恶劣”:

①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的;

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

③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


·网络开设赌场罪判几年
    当今网络社会,网络犯罪也层出不穷,在网络上开设赌场是否造成犯罪,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分析得知。赌博本身在一定程度上已经触犯法律条规,构成犯罪行为,但也不是说所有的赌博都是犯罪......

·犯罪人放火烧山坐牢算什么罪
    犯罪人放火烧山坐牢算什么罪一、犯罪人放火烧山坐牢算什么罪如果不是故意放火烧山,属于过失犯罪,而且烧山的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是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但是,如果因过失......

·偷税漏税数额达多少会构成犯罪?
    偷税漏税数额达多少会构成犯罪?一、偷税漏税数额达多少会构成犯罪?偷税漏税数额达五万元以上就可能会构成犯罪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

·盗窃证件招摇撞骗罪的牵连犯如何处罚?
    一、盗窃证件招摇撞骗罪的牵连犯如何处罚?但其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情况。牵连犯的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之间具有牵连关系。对于牵连犯,一般“从一重处断”的原则定罪。......

·贪污罪共犯构成有哪些
    有些犯罪有可能存在共同犯罪,如贪污罪。贪污罪的主体是具有特殊性,那么成为贪污罪共犯有哪些呢?是否也应具有特殊性,还是普通主体也可以。那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贪污罪共犯构成......

·行政枉法裁判罪判刑标准是什么
    行政枉法裁判罪判刑标准是什么一、行政枉法裁判罪判刑标准是什么枉法裁判罪立案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