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公司破产和公司解散有什么区别?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公司破产和公司解散有什么区别?

一、公司破产和公司解散有什么区别?

公司解散是结束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消灭其法人资知格的一种法律程序。破产,是指企业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出现资不道抵债,而通过法定程序清偿财产、偿还债权而终止其法人资格的一系列法律活动。破产是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必须走的法律程序,而解散,只要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且不符合破产的要件,就可以解散。解散时也要经过债务清算,如果资产大于债务,就是解散。如果资产小于债务,则为破产。破产主要是出现在一些资不抵债的情况,到时候只能通过法律程序来进行偿还的版,而解散指的是还有一丝的希望。公司解散大致分为两种情况,一为自愿解散,一为强制解散。

解散的条件有:1、公司章程约定的经营期限到期,且股东决定不继续经营。2、全体股东协议终止经营,可以解散。3、出现了不能法定的继续经营的情况,如继续经营无法实现公司的目权的,经全体股东协商可以解散。

二、公司解散有何影响?

公司解散是否导致公司法人资格的终止因国家而异,英国实行“先算后散”体制,解散即意味着公司法人人格的终止,我国实行“先散后算”的体制,美国、日本和欧洲大陆国家亦然,这种解散并不导致公司法人人格消灭,只是导致清算程序的发生。只有清算完成后,公司的法人人格才消灭。由此可知,在我国,公司解散后,对公司产生如下影响:

(一)公司进入清算程序。除因合并、分立而解散外,在其他解散的情形下,公司均需进行清算,通过清算,结束解散公司的既存法律关系,分配剩余财产,从而最终消灭其法人资格。

(二)公司仍存续,但应停止积极营业活动。在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积极的经营活动,即其活动限于与清算有关事务。

解散属于公司消灭法人资格的原因之一,但实践中也要满足了解散的条件之后,那么才有可能导致公司消灭法人资格。《公司法》中就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一定的规定,但要注意只有清算完成后,那么才会导致公司法人资格的终止。


·诉讼时效因破产中断吗?
    一、诉讼时效因破产中断吗?一般不会因为破产而直接中断,诉讼时效中断,必须是因为债权人主动行使其债权才能发生中断效果,如直接对债务人主张权利,或向司法机关、仲裁委等主张权......

·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
    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现如今,很多公司因为种种原因造成破产,根据我国的破产法的规定,在破产后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破产清算的申请,但是这个申请也不是随便就可以提出......

·公司破产清算多久终结,清算程序是什么?
    公司破产清算多久终结,清算程序是什么?一、破产清算多久终结这个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一般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破产法中只是明确了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第十条 债......

·公司债权债务清算公告期限为多久?
    公司债权债务清算公告期限为多久?公司如果因为经营不善申请破产清算时,需要对公司债权和债务进行清偿。按照规定,由清算组发布清算公告,那么公司债权债务清算公告期限是多久?清算......

·破产债权申报要符合什么条件
    破产债权申报要符合什么条件一、破产债权申报要符合什么条件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并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所谓可以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满足,就是经过债权......

·私营企业破产清算步骤是怎样
    私营企业破产清算步骤是怎样根据现有的企业破产法律,企业破产的主要程序如下:(一)破产申请的提出。对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债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