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农村土地宅基地确权后如何流转?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一、“一户一宅”的原则

二、保证农民财产性收入增加。

这样就自然要说到农村宅基地流转的话题,我觉得可能的结果应该是出租流转,一是法律障碍,二是实际需要。如果放开农村宅基地买卖,那么将村不村、寨不寨,非要把乡村搞成四不像。

但是,由于宅基地可以在村民之间买卖,这也存在问题,就是怎么界定谁是村民?现在的社会结构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社会多元化、个人多重身份的现象很普遍,你今天说他是农民,明天他可能就进厂当工人了。

由于户籍制度消除了非农业和农业的户籍类别。特别是人口流动的复杂性,未来在这个问题上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

下面我们从几个发展模式来展开讨论:

一、从北京摊大饼的发展模式看

现在城市发展规模已经到了六环以外,甚至与河北很多地区几乎就要连成一片。不但耕地红线早已不能保证,生态空间、青山秀水更是不可想象。

二、关于城市化发展模式

我国走过了一条曲折的道路,从早期的城镇化,那时以乡镇企业为代表。到大城市化,认为特大城市容纳人口的模式速度快、效率高,那时以新加坡、墨西哥作为案例。

三、新型城镇化

城镇化也好,城市化也好,不能只考虑人口的转移和聚集。城镇化的发展,其实只是国家发展战略的一部分,还有考虑产业发展,比如以前的大工业模式也要改变了,对农业的看法也要转变了。

农用地流转需与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工作做好衔接,确保承包地流转前后的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不改变,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不受损害;

如果我们深入地想一下,大量的加工业、制造业、环保产业、基础工业需要向小城镇转移发展。从而带动小城镇的发展。新型程正华应该是人与自然与社会的自然协调发展。而不是人口的机械性聚集。


·没土地使用权证的地有哪些危害?
    没土地使用权证的地有哪些危害?在现在的购房活动中,成功购房的标记为是否获得房产所有权证,并没有对土地使用权证有太多的关注,所以人们常常忽略了这一项重要的权利,对于没土地使......

·一旦丢失,土地使用证到哪补办?
    一旦丢失,土地使用证到哪补办?人们买好二手房,完成过户手续后,会拿到一个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其中土地使用证非常重要,有了这个证,以后买卖的时候才能完成房子过户。您应该对此......

·变更合同履行地点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变更合同履行地点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变更合同履行地点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章规定:第七十七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

·对于公司注册地址能一样吗
    对于公司注册地址能一样吗?现在要了解公司注册地址能一样吗?这样的问题就要先明白公司注册地址的新规定,然后要知道其中的相关法律。我们下文做了解答,供您阅读。让有公司注册地址......

·福建拆迁征地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福建拆迁征地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征地拆迁律师收费标准:代理房地产、拆迁等经济纠纷、仲裁案件: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诉讼、仲裁案件:10000元/件2、涉及财产部分的,按照......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哪些取得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哪些取得方式一、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哪些取得方式让方式:招标、拍卖、挂牌、协议。(一)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