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哪些情形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哪些情形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一、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况有哪些

不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况有哪些?实践中,交管部门除了规定哪些情况可以被认定为肇事逃逸外,交管部门还对哪些情况不构成肇事逃逸做出了规定:

1、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医院后,确因筹措伤者用需暂时离开医院,经伤者或伤者家属同意,留下本人真实信息,并在商定时间内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

5、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的;

6、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伤害而被迫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并及时报案的

二、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法律责任

我国法律对交通肇事后逃逸的法律责任作出了如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车辆修好后还能鉴定吗
    车辆修好后还能鉴定吗一、车辆修好后还能鉴定吗车辆修好后还能鉴定,车辆定损可以根据4s店修复证据为准。车辆出险后,保险公司、4S店与车主对车子定损及赔偿金额无法达成统一意见......

·破坏交通设施罪构成既遂怎么判?
    破坏交通设施罪构成既遂怎么判?破坏交通设施罪构成既遂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

·四川二手房买卖交易流程
    近年来,随着四川省房价的不断上涨,大多数人在四川会选择购买二手房,那么对于在四川购买二手房的具体是怎样的流程,需要办理什么样的手续,注意事项有哪些,下面就由“”来为您解答......

·交通事故两处伤评残达到多少级
    交通事故两处伤评残达到多少级交通事故两处伤评残达到伤残十级。工伤十级赔偿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

·交强险理赔有怎样的程序
    交强险理赔有怎样的程序一、交强险理赔有怎样的程序1、当您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保险公司可以拒赔。......

·对方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办
    遇到对方逃逸,当事人应当可以记住对方车辆及对方的以下几种特征并及时报警:(1)车辆的型号,如:小客车、吉普车、旅行车、大客车、大货车、小货车等。(2)车辆的颜色,如:红色、绿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