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土地纠纷的诉讼时效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土地纠纷的诉讼时效一、土地纠纷的诉讼时效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二、土地纠纷的概念
当事人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其他有关土地的权利归属问题发生的争议。具体而言,就是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同时对未经确权的同一块土地各据理由主张权属,根据各方理由难以解决的土地权属矛盾。
土地纠纷特征:
1、主体的多样性,土地所有权的争议一般发生在国家和集体之间,集体和集体之间;使用权的争议则是发生在国家和集体之间、集体和集体之间。也有发生在国家或集体和个人以及个人和个人之间。
2、客体的特定性,一般表现为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谁所有、由谁来行使问题。
3、争议大都表现为情况复杂、年代久远、查证难度大以及政策性强等特性。
4、土地权属争议有特定的程序。
引起土地纠纷的主要原因
1、相邻单位或个人之间权属界线不清;
2、实地面积与批准面积不一致;
3、用地手续不完备;
4、有关补偿、安置等措施未落实;
5、国家政策体制变动;
6、土地租赁、借用或重复征用、划拨等引起土地权属紊乱;
7、农田基本建设造成的土地原有状况的改变和地界变更而又无原始记载,以及其他历史原因遗留问题等。
通过上述解答我们已经了解到了土地纠纷的诉讼时效的知识,相信很多人都会懂的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土地纠纷是我们经常会碰到的严重的问题,我们应该高度重视,如果遇到此类问题建议咨询专业人士来帮助我们分析以便于更好的去解决,防止我们的利益受到损害。
·青岛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青岛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如何规定的?我国的土地都是属于国家或者是集体所有的,对于个人来说,指拥有土地的使用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民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依法转让土地的......
·农村土地确权现场指界有疑问如何解决?
农村土地确权现场指界有疑问如何解决?一般来说,在土地确权时,双方指界人到现场指界存在异议的,应当暂缓登记,待问题解决后再进行登记。地籍调查是土地登记的法定程序,是土地登......
·房地产销售居间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房地产销售居间合同范本是怎样的?找专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知识产权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劳动工伤律师交通事故律师销售居间合同是合同在一种特定场景下的应用形式,一份合同必然......
·如何变更公司注册地址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与市场的逐步开放,
如何变更公司注册地址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与市场的逐步开放,我们的公司规模在好的经济环境下也越来越大,公司发张扩张的过程中,难免会面临更换注册场所的问题。那么,如何变更公司......
·如何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
如何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要想得到土地的使用权,必须经过出售、转让的方式进行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是公有制的,是属于全民的。而且土地的使用权是不可以随便的转让、抵押等,必须......
·无偿划拨的土地使用权无常转让可以吗?
现实生活中,土地使用权是可以出让和转让的。很多人一直困惑的是,无偿划拨的土地使用权无常转让可以吗?法律对转让的规定是怎样的呢?接下来由本站我们收集了相关的资料和法律知识,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二、土地纠纷的概念
当事人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其他有关土地的权利归属问题发生的争议。具体而言,就是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同时对未经确权的同一块土地各据理由主张权属,根据各方理由难以解决的土地权属矛盾。
土地纠纷特征:
1、主体的多样性,土地所有权的争议一般发生在国家和集体之间,集体和集体之间;使用权的争议则是发生在国家和集体之间、集体和集体之间。也有发生在国家或集体和个人以及个人和个人之间。
2、客体的特定性,一般表现为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归谁所有、由谁来行使问题。
3、争议大都表现为情况复杂、年代久远、查证难度大以及政策性强等特性。
4、土地权属争议有特定的程序。
引起土地纠纷的主要原因
1、相邻单位或个人之间权属界线不清;
2、实地面积与批准面积不一致;
3、用地手续不完备;
4、有关补偿、安置等措施未落实;
5、国家政策体制变动;
6、土地租赁、借用或重复征用、划拨等引起土地权属紊乱;
7、农田基本建设造成的土地原有状况的改变和地界变更而又无原始记载,以及其他历史原因遗留问题等。
通过上述解答我们已经了解到了土地纠纷的诉讼时效的知识,相信很多人都会懂的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土地纠纷是我们经常会碰到的严重的问题,我们应该高度重视,如果遇到此类问题建议咨询专业人士来帮助我们分析以便于更好的去解决,防止我们的利益受到损害。
·青岛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青岛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如何规定的?我国的土地都是属于国家或者是集体所有的,对于个人来说,指拥有土地的使用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民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依法转让土地的......
·农村土地确权现场指界有疑问如何解决?
农村土地确权现场指界有疑问如何解决?一般来说,在土地确权时,双方指界人到现场指界存在异议的,应当暂缓登记,待问题解决后再进行登记。地籍调查是土地登记的法定程序,是土地登......
·房地产销售居间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房地产销售居间合同范本是怎样的?找专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知识产权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劳动工伤律师交通事故律师销售居间合同是合同在一种特定场景下的应用形式,一份合同必然......
·如何变更公司注册地址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与市场的逐步开放,
如何变更公司注册地址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与市场的逐步开放,我们的公司规模在好的经济环境下也越来越大,公司发张扩张的过程中,难免会面临更换注册场所的问题。那么,如何变更公司......
·如何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
如何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要想得到土地的使用权,必须经过出售、转让的方式进行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是公有制的,是属于全民的。而且土地的使用权是不可以随便的转让、抵押等,必须......
·无偿划拨的土地使用权无常转让可以吗?
现实生活中,土地使用权是可以出让和转让的。很多人一直困惑的是,无偿划拨的土地使用权无常转让可以吗?法律对转让的规定是怎样的呢?接下来由本站我们收集了相关的资料和法律知识,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