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涉嫌构成重婚罪被害人有谁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一、涉嫌构成重婚罪被害人有谁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对方结婚的行为。即重婚罪被害人是犯重婚罪的配偶、或不知情对方已结婚的第三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重婚罪属于共同犯罪吗1、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的行为。如果两个人都符合这个情况,那就可能分别判处重婚罪,此时,一般没有“共同犯罪”一说。2、有没可能第三人构成重婚罪的共同犯罪呢?比如一男A领结婚证后又与一女B领结婚证,其领第二张结婚证过程中,A的一个朋友C明知此事,还积极帮助A办理第二张结婚证的申领事宜,此时,C就可能涉嫌重婚罪的共同犯罪。三、重婚罪的犯罪主体是几个人主体人数不能一概而论,可能为一人,可能为两人,也可能是三人以上。在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不知对方已婚,对方采取欺骗手段,谎称未婚),犯罪主体只是一人,两人的情况比较常见,不再赘述。如果在重婚或者办理婚姻登记过程中,还有帮助犯或者教唆犯,就可以出现多个犯罪主体。由上分析可见,重婚并非“必要共同犯罪”,单个人也可以构成。实践中,重婚的双方当事人是否都构成犯罪,要区分以下情况:1. 重婚一方,肯定构成重婚罪,会被判刑。2. 与重婚一方结婚的人,如果知道对方重婚而结婚或者长期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可构成重婚罪。如果不知道,不构成重婚罪。实务中,不知情的第三方,无论是事实婚姻关系还是法律婚姻关系,都是不构成重婚罪的。此外也要提醒各位,无论之前是否知道对方是有配偶的,从知道对方是有配偶的那天起,就要与对方结束婚姻关系,法律婚姻的,立即办理离婚手续,事实婚姻的,则要结束同居的关系,避免构成重婚罪,受到相关的处罚。



·婚前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婚前离婚财产如何分割?一、一般婚前财产有哪些?1、婚前存款婚前存款属于婚前财产,没有争议,证明难度也不大,一般来说,婚前存款均有银行记录,而且,这种记录公信力比较强,法官......

·法院准予返还彩礼的情形有哪些
    当事人就彩礼产生纠纷的时候,可能需要打官司,而此时要想法院准予返还彩礼,那么就必须要满足规定的情形才可以,否则的话返还彩礼的主张就不会得到支持。那么一般法院准予返还彩礼的......

·离婚之后小孩的探视权如何保证
    离婚之后小孩的探视权如何保证离婚之后小孩的探视权需要明确以下几点:1、明确探视时间。即:在何时探视(如:周六、周日);每次探视的时长(如:一天、两天),明确起止时间,避免在以后......

·没办结婚证怎么要求抚养费
    没办结婚证怎么要求抚养费1、由父母双方协议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

·有配偶者与他人婚外同居发生的赠与有效吗?
    我国实行夫妻婚后财产法定共有制。除非夫妻之间有书面的夫妻财产约定,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或者如何区分所有,否则夫妻双方对婚后取得财产实行共有制。这里的共有是指共同共有,而......

·离婚变更抚养权可以吗?
    抚养权的归属问题是夫妻双方在离婚之时就协商或者判决好的,在解除婚姻关系后双方需要按照当时约定的方式对孩子进行抚养。但是如果离婚后有一方迫切想要得到孩子抚养权怎么办呢?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