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最新规定有哪些内容?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最新规定有哪些内容?
一、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最新规定有哪些内容?
根据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通知,已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一)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二)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期限(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三)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四)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二、下列罪犯不准保外就医的情形哪些?
(一)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
(二)罪行严重,民愤很大的;
(三)为逃避惩罚在狱内自伤自残的。
对累犯、惯犯的保外就医,从严控制,对少年犯、老残犯、女犯的保外就医,适当放宽。
三、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综合上面所说的,保外就医就是属于可以申请监外执行的,但前提是要确定当事人的疾病达到了法律所规定的标准才可以实施此权利,但在监外执行期间也必须要遵守法律的规定,如果在此期间而犯了新罪,那么就会被收监,从而再依法的重新计算新的罪行。
·什么是医疗过错?
什么是医疗过错??一、什么是医疗过错医疗过错,是指医疗行为人通过违背法律和道德的行为表现出来的主观状态。过错的形式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其中“故意”是指行为人预见......
·于2012年正式试点的大病医保政策得到了全新的改良,不仅在原
于2012年正式试点的大病医保政策得到了全新的改良,不仅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了一定的变化,为面对高昂医药费压力的家庭带去了福音,并且还降低了门槛,使这项政策能够真正的落到实处。那......
·非法行医渎职犯罪认定为何如此困难?
非法行医渎职犯罪认定为何如此困难?近几年来,非法行医致人死亡、损害患者及家属利益的案例屡有发生,卫生主管部门执法不严,没有有效有力的打击非法行医者,同时,对非法行医渎职犯......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什么意思,包括哪些机构?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什么意思,包括哪些机构?一、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什么意思,包括哪些机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指为社会公众利益服务而设立和运营的医疗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其......
·医院医疗纠纷如何处理
1、报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
·医疗事故医院责任多大?
医疗事故医院责任多大?一、医院如何承担医疗事故责任?医疗事故鉴定的任务是综合分析医疗过失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
一、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最新规定有哪些内容?
根据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通知,已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一)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二)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期限(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三)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四)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二、下列罪犯不准保外就医的情形哪些?
(一)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
(二)罪行严重,民愤很大的;
(三)为逃避惩罚在狱内自伤自残的。
对累犯、惯犯的保外就医,从严控制,对少年犯、老残犯、女犯的保外就医,适当放宽。
三、可以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综合上面所说的,保外就医就是属于可以申请监外执行的,但前提是要确定当事人的疾病达到了法律所规定的标准才可以实施此权利,但在监外执行期间也必须要遵守法律的规定,如果在此期间而犯了新罪,那么就会被收监,从而再依法的重新计算新的罪行。
·什么是医疗过错?
什么是医疗过错??一、什么是医疗过错医疗过错,是指医疗行为人通过违背法律和道德的行为表现出来的主观状态。过错的形式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其中“故意”是指行为人预见......
·于2012年正式试点的大病医保政策得到了全新的改良,不仅在原
于2012年正式试点的大病医保政策得到了全新的改良,不仅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了一定的变化,为面对高昂医药费压力的家庭带去了福音,并且还降低了门槛,使这项政策能够真正的落到实处。那......
·非法行医渎职犯罪认定为何如此困难?
非法行医渎职犯罪认定为何如此困难?近几年来,非法行医致人死亡、损害患者及家属利益的案例屡有发生,卫生主管部门执法不严,没有有效有力的打击非法行医者,同时,对非法行医渎职犯......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什么意思,包括哪些机构?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什么意思,包括哪些机构?一、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什么意思,包括哪些机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指为社会公众利益服务而设立和运营的医疗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其......
·医院医疗纠纷如何处理
1、报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立即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
·医疗事故医院责任多大?
医疗事故医院责任多大?一、医院如何承担医疗事故责任?医疗事故鉴定的任务是综合分析医疗过失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