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被别人故意撞我车判刑吗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交通事故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丶危险驾驶罪规定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丶危险驾驶罪规定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6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0〕33号)为依法惩处交通肇事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将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 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交通案件如存在明知无驾驶证、吸毒、超载、逃逸的,应该负责交通案件的主要责任,并进行处罚。对于交通营运人员造成的违法情况,交通管理部门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还应加大对违法人员的处罚,确保公民的合法交通权益。



·车险理赔定损技巧是什么?
    车险理赔定损技巧是什么?1、车险理赔须知之及时报案:出了交通事故,除了向交管部门报案外,车主千万记住还要及时向承保的保险公司报案(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出险后48小时内报案),如实......

·一、山东交通误工费年需要提供的证据有哪些?
    一、山东交通误工费年需要提供的证据有哪些?证明误工费数额的证据方面,一个是收入状况证据,一个是误工时间的证据。收入状况证据内容可以包括:1、具体的收入水平数据;2、没有固定收......

·交通事故经常发生,交通事故往往会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的现象,交通
    交通事故经常发生,交通事故往往会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的现象,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年限应该怎么算,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责任方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给受害方给予一定的现金补偿。下面,我......

·关于交通事故伤残理赔规定是怎样的
    关于交通事故伤残理赔规定是怎样的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应赔偿的项目费用包括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所以,交通事故伤残赔偿保险公司......

·南京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都有哪些?
    现在交通事故已经成为人们意外伤害的首要因素,严重交通事故会导致受害人死亡。对于受害人的赔偿标准,南京市也出台过相关政策,下面我们来看看南京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都有哪些,计......

·在我国车辆钣金属于划痕险吗?
    所有的汽车的外壳都是钣金经过加工以后形成的,车辆被刮伤的情况下其实就是车辆钣金有所损伤了,需要对车钣金重新喷漆才能够恢复到原来的状况,但是一般情况下车钣金都是在交通事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