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西安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西安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一、西安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

1、仲裁申请。(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劳动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书及劳动关系证明并提交相关证据)

2、收到仲裁受理通知书。(申请到受理一般需要五天时间)

3、被申请人答辩。(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应当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

4、开庭通知。(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须知: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视为撤回仲裁申请。被申请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决。

5、开庭。(宣布开庭--申请人宣读申请书--被申请人宣读答辩书--辩论质证--宣布闭庭--笔录签字)

6、收到调解书或裁决书。(开始申请到收到裁决通常60日内结束)

7、被申请人不依法履行生效调解书或裁决书,申请人可依法到有管辖权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8、调解书或裁决书生效前双方不服可到法院提起诉讼。(终局裁决除外)

9、民事诉讼程序。(两审终审)

二、仲裁诉讼

劳动仲裁是比较直接的维权办法,也可以同时进行,因为不按规定给予职工经济补偿和不参加社会保险是可以到劳动部门投诉获得。根据监察内容规定,禁止用人单位的下列行为:

1、在媒体上公开发布招工信息时,不将招工简章送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的;

2、违反持证上岗的规定,使用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相应工作的;

3、招工中收取报名费、风险金、保证金或变相收取其他名目费用的;

4、违反规定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的;

5、安排女职工、未成年工从事禁忌劳动的;

6、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

7、克扣、无故拖欠职工工资的;

8、不支付延长职工工作时间工资的;

9、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

10、解除劳动合同后,不按规定给予职工经济补偿的;

11、不参加社会保险或不履行社会保险费缴纳义务的;

12、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我们已经了解到了西安劳动仲裁程序以及仲裁诉讼的法律知识,我们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要多多了解此方面的法律知识,以防止在发生类似情况时乱了阵脚,懂得了法律知识就可以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平时还要多看看劳动仲裁的相关案例让自己对其有更深的了解。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书的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书的内容有哪些?建筑工程质量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在现实当中很多施工企业或者建设单位在质量这个问题上面并没有很认真的去对待和重视,在施工的过程当中如果建......

·一、待业误工费是否可以索赔?
    一、待业误工费是否可以索赔?可以,处于法定劳动年龄、具有劳动能力的人,如果是在离职、待业期间因他人致伤,可按照其所在地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索赔误工费。误工费通常指肇事方应向......

·工伤纠纷该怎么处理
    工伤纠纷该怎么处理?只要我们是在劳动关系中出现个人人身伤亡情况的话,是可以对雇佣我们的企业单位要求赔偿的,工伤补偿问题国家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中频频提到,这是因为当前这种情......

·因疫情防控需要加班的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因疫情防控需要加班的加班工资如何计算劳动者因疫情防控需要加班的,公司应当依法支付加班工资。《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

·劳动合同法关于违约金的规定有哪些
    我国法律对约定违约金进行了相关的规定,以防止用人单位在对职工培养后,职工反悔不想做了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因此违约金条款主要是对用人单位进行保护,但对违约金条款也有相应的限......

·怀孕期间被公司辞退怎么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
    怀孕期间被公司辞退怎么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