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公积金担保贷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公积金担保贷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公积金担保贷款是符合法律规定,公积金还款完全是符合法律当中的规定的,至于担保这方面的问题的话,可以提供保证金或者是担保人。如借款人不还款,担保人是要负上还款责任的。在应承作为担保人之前,一定要慎重考虑,原因是当你签名作钱债担保,即是对贷款机构作出个人负责清还欠债的承担。即使担保人和欠债人的关系有变更,例如丈夫担保妻子做房屋贷款,最终两人离婚,担保书也不会受婚姻关系解除的影响,它仍然的有效的。换句话说,当公积金贷款担保人一旦签名作担保后,便是永久作担保人,除非借款人获贷款机构批准取消担保人资格。二、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能否变更?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是否可以变更,必须根据本地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例如宿州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如果担保人因购房原因需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可由贷款人向我中心书面提出《变换担保人申请》,经中心审核同意后,再找一位新担保人添加进去把原担保人撤换出来;如果贷款人新购商品房的房产证已办好,又没有连续3个月或合计6个月的银行违约还款记录,也可以提出《变换担保方式申请》,由原来的保证人方式变换成房产抵押方式。三、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什么?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收入相对稳定;3、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其帐户内有1年以上缴存额;4、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及其它不良债务;5、在借款人未全部偿还贷款本息期间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6、住房公积金担保人年龄加担保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现在住房公积金是比较常见的,我们国家法律当中规定必须要为劳动者购买五险,当然其中的公积金部分的话,很多单位也会购买。所以对于住房公积金就可以还房贷,这是允许的。



·民事诉讼伪造证据罚款是怎样规定的?
    民事诉讼伪造证据罚款是怎样规定的?您都知道的是,在一些诉讼活动当中,证据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证据可以支持整个案件的一些诉讼请求,从而是一方当事人获得胜利。这样的现实生活当......

·夫妻离婚男方赌债需要女方承担吗?
    夫妻离婚男方赌债需要女方承担吗?男方的赌债属于其个人债务,女方不需要承担清偿债务。主要有以下理由:1、赌债是非法债务的一种,法律是不会保护的,债权人不能通过法律途径来主张债......

·离婚后怎样不承担债务
    离婚后怎样不承担债务一、离婚后怎样不承担债务离婚只要证明夫妻一方所借债务为个人债务,另一方也就可以不承担债务了,一般有以下几点证据可以证明:1、夫妻一方举债中,债权人......

·债权转让之诉以及相关法律知识有哪些
    债权转让之诉以及相关法律知识有哪些一、什么是债权转让。根据我国目前法律的规定,债权的转让仅存在于合同当中,即合同权利的让与,指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合同......

·离婚诉讼虚构债务另外一方应该怎么办?
    离婚诉讼虚构债务另外一方应该怎么办?一、离婚诉讼虚构债务另外一方应该怎么办?离婚诉讼虚构债务另外一方应该去法院提起诉讼。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现一方伪造夫妻共同债务:......

·社会抚养费非婚生子罚款多少?
    除超生情况外,非婚生子的情况也要缴纳社会抚养费。非婚生子指的是未按正常手续领取结婚证、未符合法律规定生育的孩子。初次非婚生子后,可补办结婚证,补办后免受处罚。继续进行非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