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欠钱不还判决下来未执行怎么办?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欠钱不还判决下来未执行怎么办?欠钱不还判决下来未执行可以向法院申请将其列为失信名单。欠钱不还可以带着相关证据材料去法院起诉欠债人。法院判决以后还是不还,可以去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以没钱为借口,法院会调查他其他的财产如不动产等,如果隐瞒或拒绝的,法院会进行拘留或者罚款。二、法律规定是什么?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当事人遇到欠钱不还的事项时,应当积极与债务人沟通处理,特别是涉及到具体事项的处理上,还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处理,如果债权人通过非法的手段来要求还款的,也是需要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的,可以起诉进行处理。欠钱不还已经在申请强制执行阶段,但是对方仍然不执行,此时可以通过将其列为失信人员,限制其高消费来逼迫还钱。除此之外,可能还会涉及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因此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



·欠银行贷款还不上会坐牢吗
    欠银行贷款还不上会坐牢吗如果是欠银行贷款不还,仅是民事纠纷,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坐牢的。如果银行提起诉讼胜诉之后,当事人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银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

·非法出售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既遂一般判几年?
    非法出售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既遂一般判几年?非法出售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既遂的量刑情况具体如下:《刑法》第二百零九条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

·借条与欠条的区别在哪儿
    借条与欠条的区别在哪儿一、借条与欠条的区别在哪儿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而欠条是对以往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表明自欠条形成......

·债务人诉讼时效中断担保人期限会中断吗?
    债务人诉讼时效中断担保人期限会中断吗?一、债务人诉讼时效中断担保人期限会中断吗?在一般的情况下都不会进行中断的。1、最高人民法院主流观点是,主债务人与连带保证人的诉讼......

·借款合同纠纷诉讼的法院是哪个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借款合同当事人一般是金融机构与法人企业之间的借款关系,确定管辖权时,可以由被告住......

·欠钱不还怎么办律师费哪方承担
    欠钱不还怎么办律师费哪方承担一、欠钱不还怎么办律师费哪方承担?一)欠钱不还的解决方式1、和债务人协商处理。2、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