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公司注册年龄限制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公司注册年龄限制 一、注册公司年龄限制
关于注册公司的年龄限制,公司法没有明确规定。
二、公司法人
作为公司法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企业所在地正式户口或临时户口;
3、具有管理企业的能力和有关的专业知识;
4、从事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5、产生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和企业章程的规定;
6、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文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担任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1、因违法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原法定代表人,自决定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2、因经营管理不善被依法撤销或宣告破产的企业的负有主要责任的法定代表人,自核准注销登记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3、刑满释放、假释或缓刑考验期满和解除劳教人员,自刑满释放、考验期满或解除劳教之日起未满三年的;
4、因从事违法活动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
5、各级机关(包括党的机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在职干部和军队在职现役军人;
6、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能担任企业领导职务的。 申请登记时,企业和主管部门应如实向登记主管机关报告法定代表人的真实情况。 对于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登记主管机关不予核准登记。 在申请登记时向登记主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以上就是公司注册年龄限制及公司法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要求和限制条件,只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注册公司还是比较方便的,注册公司过程中注意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即可。根据上文可知,国家法律对注册公司有年龄限制是没有相关规定的。这就是我们为您搜集的所有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分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范文
    分公司股权转让协议范文股权转让对于一个公司发展来说是大事件,某种程度上决定了一个企业的未来发展方向和动力。分公司的股权转让一般都是通过签订分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实现的,在协......

·一般企业融资的方式有哪些?
    一般企业融资的方式有哪些?这是一个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时代。新兴企业不断出现,原有企业或转型或扩大规模生产。而企业的发展首要就是资金的来源,各个企业自身条件不同,企业所处......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内容有哪些?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内容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2010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04次会议通过,根据2014年2月17日最......

·分公司对外签订租赁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分公司对外签订租赁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1、分公司对外签订租赁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一般来说分公司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租赁合同,一般来讲都是有效的。因此,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

·注册公司股东是夫妻可以吗 一、注册公司股东夫妻可以吗?
    注册公司股东是夫妻可以吗一、注册公司股东夫妻可以吗?我国法律对于公司股东身份并无特别限制,也就是说并不禁止夫妻共同投资。设立公司。只要您们设立的公司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公司法人变更后还需要变更什么?
    公司法人变更后还需要变更什么?一、公司法人变更后还需要变更什么?需要到银行进行同步的信息变更的。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