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哪些房子才真的属于违建?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哪些房子才真的属于违建?

一、什么是违建?

目前关于违法建筑的界定,主要依据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可以定义为:

未经规划土地主管部门批准,未领取(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擅自建筑的建筑物和构筑物,过期的临时建筑。

我国法律规定,拆除违法建筑不予补偿。

二、哪些房子属于违建?

1.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物、构筑物和设施;或者虽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未按批准范围、内容施工的。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相关部门按是否有相关证件来判断涉案房屋是否是违法建筑,是否应拆除或者是否应给予补偿这种“一棒子全部打死”的行政行为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未经登记的建筑”并不尽然是违法建筑,需要进行相关调查、认定和处理。

例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2.自建或自改房,包括: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包括在承包地、宅基地等);或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

1982年,《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中明确指出:迅速建立起村镇建房审批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有人管理,坚决刹住乱占滥用耕地之风。1982年之前建造的房屋,当然不能要求其提供审批手续。

1987年土地管理法的实施,我国首次以法律的形式建立了城乡用地、建房的审批制度,虽然在此法实施之前国务院制定了相关政策,对建房审批手续分别作出相关规定,但实践中执行并不完全到位,该法实施之前建设一直使用至今的房屋,没有审批手续的也不宜认定为违建。

1987年之后没有建设审理手续、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是否属于违建还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需要结合当地的政策来确定。因为各地落实土地管理法的时间早晚不同,不能一概而论。

3.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建筑或构筑物。

常见的包括:

(1)非法占有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在其上新建、修建和扩建的建筑物、构筑物;

(2)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过道、人行道等)、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

(3)在拆迁征收范围确定后实施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构筑物。


·离婚后房产长期不过户离婚协议还有法律效应吗
    有法律效应。如果是协议离婚并已经拿到离婚证,那么离婚协议是一直有效的,如果对方不配合办理,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配合过户。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

·房主卖房子需要什么证件
    房屋出卖时出卖方所需准备的各种证件都有其特定的证明内容。由于不同的地区有各自的房产管理条例,各个省市的规定可能会有细微的不同,大致总结了所需的证件供您了解,以便您办理卖房......

·买卖房屋过户流程具体是如何规定?
    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必须以登记为主,购房者在买卖房屋时,必不可少的一项程序就是房屋登记,只有经历这个程序,房产权属才能进行确认。那么,买卖房屋过户流程具体是如何规定的?今天......

·为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购房难、住房难的问题,昆明市政府面向全市
    为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购房难、住房难的问题,昆明市政府面向全市所有的中低收入家庭推出了公共租赁用房保障项目,对符合相关规定和条件的申请家庭,提供简单装修、配套齐全、租金低廉......

·市政拆迁厂房有赔吗?有什么方式
    市政拆迁厂房有赔吗?有什么方式拆迁补偿一定程度上的减少了因为拆迁造成经济损失,拆迁补偿是根据土地的性质决定的,并且要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听取人民的意见,这样才能保证拆迁......

·房产无资质中介居间合同是否有效?
    房产无资质中介居间合同是否有效?一、房产无资质中介居间合同有效交易双方通过中介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同时包含了交易双方之间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和买卖双方与中介公司之间的居间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