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著作权法中法定许可有哪几种情况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著作权法中法定许可有哪几种情况1、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享有的其他权利。2、作品在报刊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3、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4、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5、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著作权法定许可具有怎样的性质?著作权的法定许可规定使用人事先不必征得著作权人许可,即可使用其作品,但事后必须支付法定的报酬。这一制度虽然限制了著作权人的许可权,但仍保护了他的获得报酬权,使著作权人的经济利益得到满足。这一制度的优点就在于即使公众广泛利用作品的愿望成为现实,又使著作权人的经济利益得到保障,鼓励了其创作和投资的积极性,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合理地分配了著作权人与社会公众的利益。此外,法定许可使用方式具有效率高,简便易行的特点,大幅度地降低了传播作品、使用作品的成本,提高了使用者的经济效益,节约了社会财富。就著作权人而言,由于省去了签约的麻烦,也能集中精力进行创作,产生出更多更优秀的作品,因而这也节约了他的投入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因此法定许可的性质就是依据法律的直接规定限制著作权人的许可权,但保护其财产权,实现著作权人与社会公众之间的利益平衡。法律规定以特定方式或根据某些条件使用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可以不经作者同意,但须向作者支付报酬的制度。与强制许可制度的区别在于法定许可直接由法律规定,无须事先申请或通知著作权人;强制许可则必须事先申请和正式授予。



·根据法律的规定商标宣告无效要多久?
    根据法律的规定商标宣告无效要多久?根据法律的规定商标宣告无效一年半至两年的时间。《商标法》第四十四条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

·发明专利申请要怎么做 一、发明专利申请要怎么做 申请文件
    发明专利申请要怎么做一、发明专利申请要怎么做申请文件准备→申请步骤→审批流程→办理机构→办理时限→缴纳费用1、申请阶段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

·商标注册证和著作权登记证有什么区别?
    商标注册证和著作权登记证有什么区别?商标注册证和著作权登记证的区别具体如下:1、申请机构不同版权登记的主管单位是国家版权局,商标注册的管理单位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2、......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怎样的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怎样的在专利中也具体分为了三种,即发明创造、实用新型以及外观设计。针对不同的专利,我国规定的专利保护期限是不同的,而此时当事人需要缴纳的专利年费也不一样......

·专利权转移需要哪些材料?
    专利权转移需要哪些材料?1、申请人或代理人办理专利申请权转移证明的,需提交申请人或代理机构签章的“办理文件副本请求书”。2、申请人当面办理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

·电影作品著作权登记费用是多少?
    电影作品著作权登记费用是多少?电影作品版权登记的官方费用是2000元。而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根据时间的不同,登记费用不同。具体的收费标准为:超短片<1分钟200元,1-5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