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遗产一般捐给国家哪个部门?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遗产一般捐给国家哪个部门?遗产一般捐给国家的民政部门,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继承人有权处理自己的财产,如果没有立遗嘱,也没有法定继承人的,遗产一般是归国家所有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二、证明法定继承或遗嘱民法典律关系成立的证据1、证明法定民法典律关系成立的证据(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2)证明是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应提交收养关系证明书。(3)证明是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的,或证明是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的,应提交居委会、村委会或被继承人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2、遗嘱继承的,除应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外,应提出如下证据:(1)公证遗嘱的,应提交公证机关的公证书。(2)代书遗嘱的,应提交代书遗嘱书并提供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在场见证人。(3)自书遗嘱的,应提交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的自书遗嘱书。(4)以录音形式立遗嘱的,除应提交有关录音外,应提供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在场见证人。(5)口头遗嘱的,应提供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在场见证人。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遗产的继承处理,是需要严格按照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来进行认定的,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的条款来进行分配处理,没有遗嘱的可以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来进行,涉及到捐献的情况,可以咨询政府相关部门。



·一、在哪里办放弃遗产继承权公证?
    一、在哪里办放弃遗产继承权公证?可以到公证部门办理,申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时,应当逐项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1)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2)被继......

·过世前账户转出算遗产吗?
    过世前账户转出算遗产吗?不算遗产,遗产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被继承人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因此,被继承人死亡时已抄经灭失的个人合法财产,不能视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继承是指生前......

·父母离婚子女有财产继承权吗
    父母离婚子女有财产继承权父母在离婚之后,不管孩子的抚养权是否归自己。孩子对父母任何一方的合法财产都是享有继承权的。因为,亲生父母子女之间,不论离婚的父母是否抚养他的子女,......

·继承人放弃转继承怎么写?
    继承人放弃转继承怎么写?一、继承人放弃转继承怎么写?继承人放弃转继承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写明,一般需要写明放弃继承的时间、原因以及明确的表示等。我国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

·已亡故的父母是否有继承权 一、已亡故的父母是否有继承权?
    已亡故的父母是否有继承权一、已亡故的父母是否有继承权?已死亡的人是没有继承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

·遗产继承公证公证费多少遗产继承公证费用根据实际继
    遗产继承公证公证费多少遗产继承公证费用根据实际继承金额大小有不同的收费方式,具体收费如下: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