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子女委托监护协议公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子女委托监护协议公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子女委托监护协议公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办理委托监护协议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监护人、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2)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关系的证明;

(3)被监护人的基本情况的证明;

(4)监护协议草稿;

(5)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委托监护协议应当具备的内容有哪些?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受托监护人、委托监护人、被监护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现住址等);

(2)被监护人需要委托给他人监护的原因;

(3)受托监护人的监护能力;

(4)受托监护人的意思表示;

(5)被监护人是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还要有其接受监护的意思表示;

(6)受托监护人的职责;

(7)委托监护关系的解除与撤消。

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监护人必须承担的职责有哪些?

1、供吃、穿、住、医疗等条件以保障未成年人得以生存和身体的健康;

2、采取有效措施以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

3、对未成年人的思想、行为进行正确的教育、引导和管理,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

4、保证未成年人接受学校科学、文化等知识教育;

5、照顾未成年人的生活;

6、管理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

7、代理未成年人进行与其智力不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8、代理未成年人进行诉讼;

9、保证未成年人不得早婚;

10、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11、保障未成年人与监护人共同居住;

12、公安机关汇报和请求帮助;

13、代为赔偿;

14、监护人不得允许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做童工。

综合上面所说的,委托他人进行监护那么就需要签订一份协议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如果要对此协议进行公证的话那么对于当事人就需要提交双方的证明材料,从而确定在公证好之后能履行自己的义务,这样才能保障到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



·上海房屋租赁合同备案交税包括哪些项目?
    按照上海市规定,如果双方之间签订的租房合同是针对经营性用房的,双方需要办理上海房屋租赁合同备案,并且缴纳一定的税费。那么上海房屋租赁合同备案交税要缴多少?都有哪些税费?下......

·租赁房屋交接手续怎么做?房屋交接清单是什么样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很多人选择远离家乡到外地工作,对于很多在外工作的人来说租房是必须先要解决的问题,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在与房东进行房屋交接时要格外注意。那么租赁房屋交接手续......

·公务人员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怎么算
    公务人员除了在室内办公以外,也需要外出办公。在外出行办公难免也会遇到一些常见的情况,比如说交通事故。如果发生意外情况,人员死亡。那么公务人员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怎么算,下面......

·销售无产权车位是不是偷税漏税?
    销售无产权车位是不是偷税漏税?一、销售无产权车位是不是偷税漏税?不算偷税漏税;转让无产权的地下车位取得的收入,应该与销售商品房一起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其收入、成本并......

·无证驾驶交通事故调包如何处理?
    生活中经常都会发生一些交通事故调包的情况,也就是我们说的顶包,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可能肇事者因为不具备开车的资质而去开车导致的交通事故,这时候会受到很严重的处罚,他们就会......

·开发商应当按照约定时间,向购房者交付商品房,若出现延期交房的
    开发商应当按照约定时间,向购房者交付商品房,若出现延期交房的情况,那此时开发商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了。不过这种情况下,对于购房者而言应该如何追究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责任呢?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