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有什么内容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的内容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二、不予授予专利的对象有哪些(一)违反法律、社会公德、妨碍社会公益;(二)科学发现;(三)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四)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但药品和医疗机械受保护;(五)动物和植物品种,但培育方法受保护;(六)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获取或者利用遗传资源,并依赖该遗传资源完成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七)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八)未事先报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则日后就同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申请专利时,不能授予专利权。(九)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根据申请的专利类型差异,申请的方式虽然一致,但提交的材料以及所需缴纳的费用,和在申请过程中进行的各种步骤也会不同。例如申请的发明专利类型,需要提交的材料便有: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和其他重要且相关的文件等。无论发明人在何处申请专利,首先要做的便是分清所要申请的专利类型,有针对性的准备材料,提交至专利局所在的地方。资料的提交既可以是发明人自行准备提交,也可以委托给第三代理方进行申请,并支付对方一定的服务费用。



·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是什么?
    专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是什么?《专利法》第二十五条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五)用原子核变......

·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期限计算点是什么时候
    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期限计算点是什么时候一、商标专用权的保护期限计算点是什么时候商标权保护的期限是指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的有效期限。我国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

·网络著作权侵权承担何种责任
    网络著作权侵权承担何种责任随着网络的进步,网络侵权行为也越来越多,那么你对网络著作权了解多少呢?网络著作权侵权承担何种责任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这方面得知识,希望对您......

·起诉著作权侵权行为需要版权证明吗?
    起诉著作权侵权行为需要版权证明吗?一、起诉著作权侵权行为需要版权证明吗?起诉著作权侵权行为肯定是需要版权证明的;向法律提起确权之诉或侵权之诉前应注意收集这些证据:(1)当......

·专利权宣告无效的条件有哪些
    专利权宣告无效的条件(1)不属于专利法保护的客体;(2)向外国申请专利,未经保密审查;(3)不符合专利法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的固定;(4)外观设计与在先权利相冲突或者不符合新设计的要......

·专利许可分类包括哪些?
    专利许可分类包括哪些?一、专利许可分类包括哪些1、独占许可。独占许可是指权利人与被允许使用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和地域内,只允许被许可方实施该专利技术,其他任何人不得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