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持枪入室抢劫伤人的有关量刑问题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入室抢劫是常见的犯罪行为,对于持枪入室抢劫也就不足为奇了。您都知道,抢劫已经是很严重的犯罪,持枪入室抢劫的行为更具社会危害性,所以对持枪入室抢劫伤人的量刑问题,您也较为关注。下面将具体介绍其量刑问题。

一、什么是抢劫罪?

抢劫罪(刑法第263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凡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抢劫罪的主体。

二、持枪入室抢劫伤人的量刑

抢劫罪是我国最严重的八种犯罪之一,《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加重构成的抢劫罪有下列几种情形:

⑴入户抢劫;

⑵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⑶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⑷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⑸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⑹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⑺持枪抢劫的;

⑻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加重构成的抢劫罪又可分为结果加重和情节加重两种情形,抢劫罪的结果加重,是指因抢劫而致人重伤、死亡的犯罪情况。

在司法实务中,一般作如下处理:

1、以下情形一般多考虑可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1) 在抢劫过程中杀人的,比如为抢劫而直接伤害或杀人,造成死亡或两人以上重伤的。

(2)同时具备上述八种情节中两种以上情节的。

(3)抢劫金融机构的。

(4)抢劫抢险物资,造成严重后果的。

(5)抢劫军用物资,严重减弱战斗力的。

2、下列情形一般多考虑判处死刑缓期执行:

(1)在抢劫过程中,并不是为了灭口,是由于意外因素造成死亡的。

(2)虽在抢劫中造成重伤,但没有残疾的。

(3)虽有八种情节之一,但情节不严重的。

(4)多次及数额大,但如行为人认罪态度好,积极退赔,也可适用死缓。

根据法律规定以及一些司法实践,持枪入室抢劫伤人,属于同时具备上述八种加重情节中两种以上,一般多考虑可能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如果想对持枪入室抢劫伤人的量刑问题有进一步了解,我们建议去咨询专业人士,让他们对具体案件中的处理方式给出更专业的意见。


·非法集资罪可以保释吗?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有关部门许可径直向公众发放债券来获得资金的行为。对于因非法集资而被发现的个人或公司,国家方面的处罚是没收其非法集资所得的全部资金,更严重的还会被拘,但是被......

·刑法对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如何规定
    刑法对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如何规定一、刑法对诈骗罪的量刑标准如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

·无期徒刑最高多少年?
    无期徒刑是介于有期徒刑和死刑之间的刑罚,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是被剥夺了终身自由。日常生活还是很多人不了解无期徒刑,常常会问无期徒刑最高多少年?对于这问题,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

·浙江省诈骗罪数额是多少?
    浙江省位于我国东部沿海地区,属于经济发达地区,但是,也是诈骗高发地区,有些不法分子总是以合法的手段妄想谋取非法的利益,于是各种披着合法外衣的非法事件层出不穷,诈骗就是其中......

·商业贿赂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商业贿赂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商业贿赂犯罪构成要件包括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两方面,商业贿赂包括行贿和受贿,是一种不可分割的双向行为,其犯罪主体相应的也包括行贿罪主体和受贿罪......

·犯罪预备的情形包括了哪些
    犯罪预备的情形包括了哪些一、犯罪预备的情形包括了哪些1.为实施犯罪准备犯罪工具的行为。——犯罪预备行为最常见的形式所谓犯罪工具,是指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所用的一切器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