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离婚协议书要公证吗,是否要进行离婚协议公证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在协议离婚的方式下,夫妻必须要签订一份离婚协议书,否则的话民政部门是不会办理离婚手续的。那离婚夫妻签订的离婚协议书要公证吗?这是很多人都在咨询的一个问题,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协议书要公证吗
离婚协议书是双方基于合意而签订的合同,如果基于意思自治而且合法,一般签订后离婚协议书就生效。所以,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书是不需要公证的。双方当事人凭着离婚协议书可以到离婚登记机关办理离婚证。
在生活中,也有相当一部分人去做了公证,那到底公证之后有什么用呢?事实上,公证过的离婚协议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一方不履行婚姻协议书,并非只能向法院起诉。若经公证机关公证后的《离婚协议书》,则可以直接申请人民法院执行。除非认为公证的债权文书确有错误,人民法院应当协助执行。因此,通过办理公证手续,可以保证《离婚协议书》的有关财产部分获得强制执行。
二、离婚协议书可以附条件吗?
离婚协议书是不可以附条件的,原因很简单,附条件则意味着为离婚协议书的生效设定了条件。现实中,很多离婚男女都会附加条件的离婚,比如有的人就会说双方在债务还清之日起方可离婚,银行按揭还清之日起离婚等,这些附加条件,离婚登记机关是不会受理的,因为它们被认为是双方仍没有对离婚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这也直接摧毁了协议离婚的基础。
离婚协议书是基于夫妻双方的合意而签订的必须要建立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至于离婚协议书要公证吗,当事人可以自行确定,法律对此没有做出强制性规定。而要是选择进行公证的话,则最好是能够事先了解相关的内容,做到有备无患。



·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应该归谁
    在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中,要是夫妻离婚,那势必会对子女造成一定的影响。而此时,夫妻离婚的也是需要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做出处理的,那么此时夫妻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应该归谁呢?......

·关于婚前财产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出台后,对于夫妻之间的婚前财产作出了规定。为了避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为财产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对于婚前财产需要有一个明确的了解。今天整理了婚前财产的法律规......

·离婚不让女方探视孩子可以吗?
    离婚不让女方探视孩子可以吗?首先建议你和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未解决可以根据婚姻法关于探视权的规定执行。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婚前赠予财产离婚时应共同分割吗?
    婚前赠予财产离婚时应共同分割吗?婚前赠予财产离婚时应共同分割吗?结婚前赠送的财物在结婚后是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作共同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有......

·婚姻法出轨抚养权分配怎么处理?
    维系家庭的纽带不仅是婚姻关系还包括了孩子这一关系的结晶,但是如果遭遇感情的破裂,婚姻的失败,其对无辜的一方孩子所带来的伤害是难以估量的。那么我们就来探讨下关于婚姻法出轨抚......

·离婚中存在的三大误区
    离婚中存在的三大误区  我国是一个文化历史悠久的国家,随着历史文化的不断发展变迁,时代不断的进步,最终婚姻中实行一夫一妻制,并且不断地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保护和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