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合同履约的原则包括哪些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合同履约的原则包括哪些

一、合同履约的原则包括哪些

1、适当履行原则

适当履行原则,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全面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以适当的方式,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履行原则。《合同法》第60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全面履行原则和实际履行原则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实际履行原则强调债务人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标的物或者提供服务,至于交付标的物或提供的服务是否适当,则无力顾及。因此,适当履行必然是实际履行,而实际履行未必是适当履行。

2、协作履行原则

协作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不仅适当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而且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对方当事人协助其履行债务的履行原则。它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债务人履行合同债务,债权人应适当受领给付。

2、债务人履行债务,时常要求债权人创造必要的条件,提供方便。

3、因故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应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否则还要就扩大的损失自负其责。

4、发生合同纠纷时,应各自主动承担责任,不得推诿。《合同法》第60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经济合理原则

经济合理原则要求在履行合同时,讲求经济效益,付出最小的成本,取得最佳的合同利益。如:债务人选择最经济合理的运输方式,选择合理期限履行合同,选择设备体现经济合理原则,变更合同、对违约进行补救体现经济合理原则。

4、情事变更原则

情事变更原则,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不可预见的情事变更,致使合同的基础丧失或动摇,若继续维护合同原有效力则显失公平,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则。

情事变更原则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生命力,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已经承认了该原则,在我国《合同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中也有规定,但该法在最后通过时删除了情事变更原则。

二、事情变更原则的适用条件

1、须有情事变更原则的事实。

2、情事变更须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履行完毕以前。

3、须情事变更的发生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

4、须情事变更是当事人不可预见的。

5、须情事变更使履行原合同显失公平。

合同只要是签订完成之后就得履行,不过也可以毁约,毁约是可以随时毁约,只不过需要承担毁约责任,比如说是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失进行经济上的赔偿,或者是合同有明确违约金的,按照合同上的约定支付违约金,没有明确按照合同的30%支付违约金。


·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认定依据是什么
    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认定依据是什么电子合同效力是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二、电子合......

·钢材购销合同书的模板
    钢材购销合同书的模板钢材购销合同书甲方(需方)乙方(供方)甲方项目施工需要向乙方采购钢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

·一、出租人起诉请求解除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一、出租人起诉请求解除合同的情况有哪些?根据《合同法》规定,主要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单方行使解除权,解除租赁合同:1、《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

·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怎么办?
    首先,没有约定就要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来解决。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

·遭遇个人合同诈骗怎么报案
    遭遇个人合同诈骗怎么报案一、遭遇个人合同诈骗怎么报案1、个人合同诈骗向公安报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租赁期20年后无偿使用吗?
    合同租赁期20年后无偿使用吗?一、合同租赁期20年后无偿使用吗?若20年租赁期满,当事人双方仍然希望保持租赁关系,可以采取两种方式,一是并不终止原合同,承租人仍然使用租赁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