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法定监护人是谁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在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其一般是跟随父或母一方生活,而此时该父或母往往也就拥有了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那未成年子女的父母离婚后法定监护人是谁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婚后法定监护人是谁

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二十七条,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包括:

1、父母;

2、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

3、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

上述三种法定监护人担任监护人的顺序,是根据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的血缘、组织等关系的远近而确定的。《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二十七条中关于这种法定监护人可担任人员的排列顺序,应当视为担任监护人的先后顺序。只要前一顺序有人可作为监护人,后一顺序的人就不能担任监护人。

即使夫妻双方离婚,也改变不了他们皆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的身份。因此,即使夫妻双方离异,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也是夫妻双方。

二、法定监护人的相关法律有哪些

《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八条 【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二十九条 【遗嘱指定监护人】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第三十条 【协议确定监护人】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实践中,未成年人只能跟随其中一方生活,因此很多人就以为此时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就是拥有抚养权的一方,其实这样的认识是不对的,即使父母离婚,双方都是属于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的。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怎么选择离婚的途径,离婚有哪些途径
    夫妻要想结束婚姻关系的,必须要按照国家的规定办理离婚手续,而此时选择哪种离婚途径就成了比较重要的问题。实践中,究竟当事人该怎么选择离婚的途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

·离婚前转移财产到子女是否可以?
    离婚前转移财产到子女是否可以?离婚前转移财产到子女是不可以的,《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

·起诉离婚怎样一次判离婚
    离婚在我国是非常普遍的事情,夫妻双方离婚就会牵扯到财产分割和抚养权的问题,国家法律关于婚姻法这一方面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离婚可以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那么夫妻双方起诉离婚怎......

·遇到家庭冷暴力如何处理
    遇到家庭冷暴力如何处理关于家庭暴力,虽然常见的是行为暴力,但实践中也有出现冷暴力和性暴力的情况。针对不同类型的家庭暴力,当事人在处理的时候采取的方式方法不一样。那现实中要......

·一、离婚时转移共同财产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
    一、离婚时转移共同财产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离婚时转移共同财产的法律责任: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

·婚前抚养权协议书范本格式是什么?
    婚内育有孩子在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争夺是双方产生争议的核心问题,想要抚养权的双方会使尽所有手段争夺抚养权,为避免这种情况,有的夫妻会选择在婚前签订抚养权协议。协议双方需要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