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怀孕期间离婚有赔偿金吗?怀孕离婚是否有赔偿?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在我国出于对孕妇这以弱势群体的保护,在女人怀孕期间男方一般是不允许提出离婚的。但是如果此时女方想要提出离婚时,法院会根据其实际情况来要求男方给予补偿。下面就是“”的我们为您整理的——怀孕期间允许提出离婚的条件和怀孕期间离婚有赔偿金吗。一、允许男方提出离婚,给予补偿的条件(一)女方怀孕系婚后与他人通奸所致;(是因为女方有自己的过错;是因为这时已经不存在妇女的身心都处于比较虚弱的状态的情况;是因为这时女方已经不是处于弱势地位,相反,男方处在弱势地位;是综合双方情况,最好地保护弱者利益的结果。)(二)女方小产后,身体健康已恢复;(三)男方受虐待,不堪忍受的;(四)一方对他方有危害生命、人身安全等情形的。二、怀孕期间离婚有赔偿金吗如果在女方在怀孕期间提出离婚,其处理跟一般离婚案件区别不大。而且女方得到赔偿的多少,不是因为在怀孕期间还是不在。 赔偿要看是否有法律规定的情况出现,若无,一方要求赔偿没有法律依据,但若另一方为了早点离婚,愿意补偿或少分财产,这也是可以的。其赔偿金主要由: 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生活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 ( 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 、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构成三、 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 在女方怀孕期间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由以上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出,如果在怀孕期间男方想要离婚,是不仅没有赔偿,而且在对方无重大过错的情况下法院是不予受理的。可如果女方在怀孕期间提出离婚是不受这些因素影响的,鉴于孕妇这一弱势群体,法院是会要求男方给予赔偿的。但其赔偿的多少以及如何赔偿要根据男女双方在离婚事件中的具体情况(或者说过错程度)。



·拐卖妇女儿童该怎么认定
    要想将拐卖妇女儿童行为定罪处罚,那么就需要先对拐卖父母儿童的行为进行认定。然后才能以拐卖妇女儿童罪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介绍一下拐卖妇女儿童的相关......

·一方有外遇离婚该怎么判?
    在一方有外遇的情况下,很多人都是无法忍受的,因而选择离婚的情况也比较多,并且我们总结了一下此时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居多。那实践中要是一方有外遇离婚的话应该会怎么判呢?要是你不......

·离婚官司财产分割的内容
    离婚官司财产分割的内容一、离婚官司财产分割的标准1、婚姻法》规定,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

·国家规定丧假有几天
    国家规定丧假有几天目前国家还没有对非国营企业职工休婚丧假作出具体规定。员工休丧假的具体操作可参考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之法律......

·有什么情况属事实婚姻?
    有什么情况属事实婚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1.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记办法》施行之前,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手......

·女方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有哪些
    抚养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要是男女没有离婚的话,那么一般是共同来抚养子女。但如果男女离婚的话,就有可能要对子女的抚养权进行争夺了。此时对于女方来讲争夺孩子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