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对于版权继承为多少年?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对于版权继承为多少年?版权继承的期限为作者生前及死后的50年,继承著作权,是继承人在著作权保护期间内,即作者生前及死亡后50年之内,可以继承被继承人的作品使用权、发表、复制、发行作品的权利和获得稿酬权。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包括“公民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一般而言,继承人对著作权的继承,主要是继承作者死亡后剩余的有效期间的著作财产权。在作者死亡至著作权有效期届满这段时间内,继承人可以享有原作者的著作财产权。因此,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依照《民法典》的规定转移。据此,因继承而取得著作权财产权的人,能成为著作权法律关系的主体。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本法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民法典的规定转移。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后,其本法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国家享有。第三节 权利的保护期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条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对于版权继承处理的具体情况,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办理,但在对版权进行继承前,应当对版权的合法性进行认定,只有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版权才是可以继承处理的,具体情况可以依据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并基于实际来进行认定。



·向专利局申请专利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专利的条件是什么虽然各个国家的专利法不尽相同,但中国和许多国家都严格要求用于申请专利的发明要符合三个条件:新颖性、先进性、工业实用性。新颖性条件:该发明是现有技术中所......

·申请加拿大专利费用包括哪几个方面
    申请加拿大专利费用包括哪几个方面申请加拿大专利费用包括哪几个方面?申请加拿大专利费用包括授权后每年需缴纳的续展费,专利设计维护费,申请过程中的其他费用。中国不是GPPH成员......

·实用新型专利年费多少,怎样算实用新型专利年费
    实用新型专利年费多少,怎样算实用新型专利年费针对不同的专利类型,在获得了专利权后,申请人每年还需要交纳一定的年费,那么您知道实用新型专利年费多少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

·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一般来说,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的主要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申请文件缺少申请书、商标图样、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的。2、申请书以纸......

·饭店名一样商标不一样侵权吗
    要看情况,饭店名字一样,只是商标不一样不一定不构成侵权,还要看两商标是否相似,以至于容易导致相关公众发生混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

·代理机构抢注商标应如何应对
    一、代理机构抢注商标应如何应对?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利人可以选择以下两个法律途径来主张权利:1、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