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法律财产继承人顺序是怎样的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在死者生前没有立下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况下,那么就只能按照法定方式来继承其遗产。此时需要严格区分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那么您知道法律财产继承人顺序是怎样的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法律财产继承人顺序是怎样的

在我国法定继承人主要包括两组:

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配偶、父母、子女;

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定继承人范围和顺序各国的规定是不大相同的,比如有些国家侄子女也属于继承人范围,而在我国则不包括。

对于一些特殊情况下的继承主体如再婚引起的继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之间的继承关系、被继承人的子女去世后的代位继承问题等将另行介绍。

按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无遗嘱的按法定继承,法定继承的,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的情况下,遗产完全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如果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先于被继承人去世,那么遗产由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

除上述继承人外,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二、继承财产的方式有哪些

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原则上平均分割,当然,也可以按各方协商一致的其它方式分割。在协商不成有争议的情况下,可到法院起诉,法院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分割: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4、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关于法律财产继承人顺序的问题,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其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子女、父母以及配偶,而第二顺序继承人则包括兄弟姐妹和祖父母、外祖父母。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遗产继承强制执行方式是什么?
    一、遗产继承强制执行方式是什么?(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1、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2、冻......

·继承公证书(_)__字第__号  被继承人:__
    继承公证书(_)__字第__号  被继承人:__________,男或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生前住_____省_____市_____街_____号  继承人:____________,男或女,_____年_____月____......

·夫妻之间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
    夫妻之间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夫妻之间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绝对丧失)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绝对丧失)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对于爷爷去世外孙子有继承权吗?
    对于爷爷去世外孙子有继承权吗?有权继承的,但只能继承属于他父亲的那一部分(代位继承)。还有一种就是遗嘱继承,可以继承全部遗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

·继承所得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可能会通过继承的方式获得财产,对于这部分财产需要作出严格的认定,尤其是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那么您知道继承所得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详细内......

·法定继承人的撤销权行使条件是什么?
    法定继承人的撤销权行使条件是什么?一、法定继承人1、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