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证券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多少钱?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证券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多少钱?

一、证券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多少钱?

1.经营下列业务的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千万元:

(1)证券经纪;

(2)证券投资咨询;

(3)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

2.经营下列其中一项业务的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一亿元:

(1)证券承销与保荐;

(2)证券自营;

(3)证券资产管理;

(4)其他证券业务;

3.经营下列业务中两项以上的证券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五亿元:

(1)证券承销与保荐;

(2)证券自营;

(3)证券资产管理;

(4)其他证券业务;

4.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1亿元;(《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

5.证券交易服务机构的最低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100万元(《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第6条规定)。

二、公司注册资本可以使用吗?

有关这个问题,需要从两个方面来讲,一方面:公用。公司注册资本一般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发放人员工资、进货、买办公用品等等,这些行为都是可以的。注意,一定要开具相关发票。

另一方面:私用。虽然说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自己,整个公司都是自己的,注册资本也是不可以随便取出来供个人使用的。当然,注册资本取出来之后尽快放回去也是可以的。

综上而言,个人意见是:公司注册资本可以使用,但最好是只作为公司的支出支用。

三、怎样才叫抽逃出资?

比如注册一个100万的公司,公司成立后,就把这100万注册资本从公司基本户上划走,且公司账目里面也没有做账,即为抽逃出资。通常这种情况的发生,一般是注册资本由代理公司提供,就是大家通常说的垫资注册,银行开户许可证一办齐,资金就会被划走,从而造成了抽逃出资的行为。

公民也是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订立发起人协议,提出设立公司申请并认购公司股份,同时在缴纳了注册资本后任何股东也是不可以做出抽逃资金的行为发生,否则司法机关也是会对抽逃资金的当事人进行相应的处罚,在后续的经营过程中也是可以申请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的责任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的责任有哪些?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例如董事长或者总经理一般作为公司的法人代表,法人代表有着比自然人高的民事行为能力,在民法总则或者公司法中都有着明确的责......

·企业拆迁补偿办法有哪些
    企业拆迁补偿办法有哪些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拆迁是经常会出现的事情,企业主对企业拆迁补偿的相关费用是否会满意,甚至企业拆迁会给企业主以后的事业安排还有企业主的生活......

·什么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入股还需要股权质押
    什么情况下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入股还需要股权质押一、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入股的流程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作出增资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2、增资的资金打入公......

·我国公司法上的公司资本制度采取的特点有哪些
    针对我国的国情,为了经济更好的发展,我国一直在不断修正各种法律法规。其中因为《公司法》的不断改革,我们国家的公司资本制度也在一定程度下有了极大的变化。那么我国公司法上的公......

·公司收购可以吗?要注意哪些问题
    公司收购可以吗?要注意哪些问题公司收购可以吗?这是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收购是公司企业经营扩大的一种方式。可以通过此种形式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最大化。那么收购人在进行时还要注意......

·外商独资企业投资增资的流程是什么?
    外商独资企业投资增资的流程是什么企业不管是增资或者是减资,都必须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之下依法按照流程进行,相对来说,外商独资企业如果要增资的话,肯定首先也需要知道外商独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