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家属没钱赔直接拘留批捕了是否可以?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一、家属没钱赔直接拘留批捕了是否可以?家属没钱赔直接拘留批捕了是不可以的,家属没钱赔与直接拘留批捕是没有直接关系的,符合批捕条件就可以批捕,这是合法的。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规则的规定,逮捕的条件为: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二、亲人被刑事拘留,家属应该怎么办?第一,需要了解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是法律程序上的一种强制措施,在被刑事拘留时,仅仅具有了犯罪的嫌疑,并不是一拘留就一定构成犯罪。因此,家属应当积极应对,为犯罪嫌疑人做力所能及的一些事情。但是应当注意的是,必须不能超过一定的限度,否则可能会构成犯罪,如协助被拘留的亲属转移赃物、毁灭罪证、作伪证等,都是可以追究法律责任的不当行为。第二,在接到拘留通知后应了解犯罪嫌疑人被拘留的场所,涉嫌的罪名,也就是刑事拘留的原因,同时还应保留侦查机关办案人员的联系方式。到犯罪嫌疑人被关押的地方送去衣物、钱款等,根据不同的季节选择合适的衣物,不能有扣子、拉链等,可以在犯罪嫌疑人的账户上存入一定的钱款,用于购买日常所需。第三,应当立即与刑事专项服务律师取得联系,必要时委托律师及时介入,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帮助。刑事诉讼法规定律师可以在犯罪嫌疑人第一次接受讯问或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接受委托提供法律帮助。批准逮捕和拘留,在我们国家必须要符合一定的刑事条件才能够进行这里的条件,具体包括的就是存在着紧急的状况,如果不采取强制性措施,当事人可能会逃跑的,但是它和民事方面的赔偿能力并不存在着直接关联性。



·起诉离婚法院管辖该怎么确定
    起诉离婚法院管辖该怎么确定以下情况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二)被......

·如何定义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如何定义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一、如何定义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

·离婚财产诉讼请求怎么写
    离婚财产诉讼请求怎么写离婚起诉书范文原告:秦某,女,汉族,某年某月某日生,住某市某区某路某号某房,电话:……被告:陈某,男,汉族,某年某月某日生,住某市某区某路某号某房,......

·军人离婚的诉讼管辖
        一、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条对军人离婚诉讼管辖作出了详细规定,将军人分为文职军人和非文职军人,并以此来区分军人离婚诉讼的......

·起诉离婚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般夫妻双方决定要离婚会采取协议离婚的方法,将离婚后的各个事项进行安排后和平离婚。但现实中并不是所有的夫妻都会对离婚后的事项协商一致的,这时候就会涉及到起诉离婚。而律师在......

·诉讼离婚律师费用收取标准是什么
    如今在离婚夫妻中有一种比较奇怪的现象,那就是如果需要通过打官司来解除婚姻关系的话,此时当事人一般都会委托律师帮助自己。需要注意聘请离婚律师也是要支付律师费的,那通常诉讼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