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醉驾免予刑事处罚的条件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醉驾免予刑事处罚的条件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罪悔罪等情况,准确定罪量刑。1、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2、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二、醉驾的相关规定有哪些1、醉驾构成危险驾驶罪。2、《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3、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对此类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伤亡的,应依法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



·教练车发生事故误工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吗?
    教练车发生事故误工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可以找肇事者本人,肇事者要不是车主,还可以追加车主为被告、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如果肇事车是单位的车......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费用谁出在民事诉讼中一般是约定由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费用谁出在民事诉讼中一般是约定由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在当前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保险公司一般认为自己不应当承担诉讼费用,具体法律依据是中......

·醉驾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一种行为,通常很多交通事故的起因就是因为
    醉驾是一个非常危险的一种行为,通常很多交通事故的起因就是因为醉驾,因为在酒后任何人的意识和行为都不受到控制,在这样的状态下开车将会直接影响到行车的安全,我国的交通法规对于......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下来多久能提车
    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汽车作为代步工具已经普及全国,但汽车数量的增多同时也使得交通事故频发。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让人头疼,不仅会罚款扣分重则拘留,还会把车主的车扣留。那么交通......

·现场交通违章如何处理流程
    现场记录的交通违章可以通过如下方式处理:1、违法当事人持现场单、驾驶证和行驶证的原件,去当地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后,再持银行开具的违法行为办理缴费收据返回当地执......

·公司买车能抵扣税吗
    从09年开始购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是生产用车,属于运输工具的可以抵扣。借:固定资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如果属于应征消费税的小轿车就不能抵扣(疑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