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自书遗嘱委托人可以是继承人吗?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自书遗嘱委托人可以是继承人吗?自书遗嘱委托人可以是继承人,遗嘱人在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时,遗嘱应由继承人执行。继承人为多人时,则共同为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也可以共同推举一人或几人作为代表执行遗嘱。儿女是可以以法定继承人身份执行遗嘱。遗嘱执行人必须是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遗嘱中没有指定遗嘱执行人,或者遗嘱中所指定的人,患有重病、丧失行为能力,拒不接受指定等。而不能执行遗嘱的,应由全体法定继承人作为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如为法定继承人,则该继承人不得拒绝;若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则只有该人同意承担遗嘱执行的义务时,才为遗嘱执行人。二、自书遗嘱成立需要哪些条件?自书遗嘱的要求是: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自书遗嘱并不需要见证人。但是,出遗嘱,然后只是签名,注明年、月、日,它的效力是有争议的,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相反证据证明该的遗嘱并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遗嘱。如果有数份遗嘱,经过公证的遗嘱效力最高;如果有数份经过公证的遗嘱,日期为最后日期的那份遗嘱效力最高。最好是能够自己书写,应该有个人的笔迹为证。三、自书遗嘱的效力如何?按照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比自书遗嘱效力大。自书遗嘱在我们国家是比较常见的,因为很多的人都想要将自己的遗嘱分配给自己想要分配的人员,所以就会通过遗嘱的方式来订立,同时在执行人员确定的时候,也可以确定自己的继承人,只要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即可。



·遗产继承强制执行方式是什么?
    一、遗产继承强制执行方式是什么?(一)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1、查询是指人民法院向银行、信用合作社等单位调查询问或审查追问有关被申请人存款情况的活动。2、冻......

·抚恤金和死亡金是不是子女继承?
    抚恤金和死亡金是不是子女继承?丧葬费和死亡抚恤金不属于我国《民法典》所规定的遗产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实际支付的丧葬费超过单位给付的数额时,超过部分不能从死亡抚恤金中扣......

·对销毁遗嘱的继承人能否剥夺其继承权
    对销毁遗嘱的继承人能否剥夺其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遗弃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形严重的;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社保个人账户可以继承吗?
    社保个人账户可以继承吗?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可以继承。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账户养老金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属于个人所有,个人死亡的(包括退休前和退休后),个人账户养老金余额可以......

·法定继承有第三顺位吗?
    法定继承有第三顺位吗?法定继承只有第一第二顺序,没有第三顺位。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

·新婚姻法夫妻遗产规定有哪些?
    虽然结婚看似简单的一件事,相关法律却对婚后夫妻间的义务有所规定,同时民法典也规定了配偶可以继承另一方的遗产而且是第一顺序继承人,这都为保障婚后双方的合法权益,那么民法典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