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合同生效应具备的条件不包括盖章吗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合同生效应具备的条件不包括盖章吗
一、合同生效应具备的条件不包括盖章吗?
合同生效应具备的条件不包括盖章,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如下: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合同的基本内容应该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四、公司签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
(一)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二)合同形式:
1、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2、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并盖章签字。
(三)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
(四)订约前的合同义务:
1、尽协助、通知义务;
2、订约时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和使用。
(五)倒签合同要标明合同背景。
并非所有的合同都必须要签字加盖章的,但类似于是两家公司之间签合同的,合同上就不能只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要必须加盖公司公章。只不过,有些性质比较特殊的合同,类似于借款合同,签字盖章不代表合同的生效。
·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
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是怎么认定"/>合同诈骗罪是指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那么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是怎么认定呢?网我们整理了合同诈骗......
·合同违约赔偿损失计算
合同违约赔偿损失计算由于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特殊的情况而导致合同违约,依据通常的贸易合同条款,违约需要违约方支付合同违约赔偿金,违约金的金额依据标的和市场变......
·合作合同的内容是怎样的
合作合同的内容是怎样的我国合同法仅对合同内容作了相应地规定,那么,合作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因此合作合同的内容应当同合同的内容一致。那么合同的内容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将在......
·商铺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商铺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商铺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1、劳动合同到期续签的,双方可以另行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者签署《续订劳动合同协议书》,不能以单方面的通知函代替。2......
·行使合同撤销权的期限为六个月吗?
行使合同撤销权的期限为六个月吗?一、合同撤销权的期限为六个月吗?合同撤销权的期限并不是六个月,而是一年。《合同法》第5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
·变更合同是否有效,如何正确的变更合同
变更合同是否有效,如何正确的变更合同《合同法》第七十七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第七十八条:......
一、合同生效应具备的条件不包括盖章吗?
合同生效应具备的条件不包括盖章,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如下: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合同的基本内容应该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四、公司签合同注意事项主要有哪些?
(一)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二)合同形式:
1、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2、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并盖章签字。
(三)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
(四)订约前的合同义务:
1、尽协助、通知义务;
2、订约时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和使用。
(五)倒签合同要标明合同背景。
并非所有的合同都必须要签字加盖章的,但类似于是两家公司之间签合同的,合同上就不能只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要必须加盖公司公章。只不过,有些性质比较特殊的合同,类似于借款合同,签字盖章不代表合同的生效。
·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
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是怎么认定"/>合同诈骗罪是指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那么合同诈骗罪的数额标准是怎么认定呢?网我们整理了合同诈骗......
·合同违约赔偿损失计算
合同违约赔偿损失计算由于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特殊的情况而导致合同违约,依据通常的贸易合同条款,违约需要违约方支付合同违约赔偿金,违约金的金额依据标的和市场变......
·合作合同的内容是怎样的
合作合同的内容是怎样的我国合同法仅对合同内容作了相应地规定,那么,合作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因此合作合同的内容应当同合同的内容一致。那么合同的内容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将在......
·商铺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商铺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商铺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1、劳动合同到期续签的,双方可以另行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者签署《续订劳动合同协议书》,不能以单方面的通知函代替。2......
·行使合同撤销权的期限为六个月吗?
行使合同撤销权的期限为六个月吗?一、合同撤销权的期限为六个月吗?合同撤销权的期限并不是六个月,而是一年。《合同法》第5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
·变更合同是否有效,如何正确的变更合同
变更合同是否有效,如何正确的变更合同《合同法》第七十七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第七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