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可以取保候审吗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拘役3个月缓刑6个月可以取保候审吗?缓刑期间不存在取保候审,取保候审还没有经过法律宣判,有可能免于刑事责任,缓刑是已经经过法律程序宣判,确定当事人是有罪的。取保候审和缓刑的区别:1、本质不同:取保候审: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缓刑: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2、机构不同取保候审: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缓刑: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二、缓刑的条件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的缓刑的适用条件为: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三、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有哪些?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1周岁的婴儿的妇女。4、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需要逮捕而证据尚不符合逮捕条件的。拘役、缓刑和取保候审的法律性质是完全不一样的,没有什么可比性,缓刑期间想要申请取保候审完全没有任何的法律常识。人民法院对罪犯判处缓刑,跟之前的取保候审措施之间也毫无关系,侦查阶段想申请取保候审的也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



·法院什么情况下给取保候审
    法院什么情况下给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

·涉嫌贩毒可以取保候审吗
    贩毒案件尚在侦查、起诉阶段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或家属或委托的律师是否能够为其办理取保候审呢?相信很多人对此都不太了解。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一......

·作为取保候审保证人的条件是什么
    要想申请获得取保候审批准的,此时需要提供一定的保证,法律中规定为两种方式包括提供保证人和交纳保证金。但现实中,不是人人都可以担任取保候审的保证人的。那到底作为取保候审保证......

·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哪个更重
    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哪个更重一、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哪个更重监视居住和取保候审相比,一般情况下监视居住更为严重。监视居住需要当事人在居所内执行,监视居住要随时受到监视,不......

·取保候审保证金可以退还吗?
    1、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在解除取保候审的同时,公安机关应当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第五十六条规定:被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适用对象包括哪些
    取保候审适用对象包括哪些一、取保候审适用对象包括哪些取保候审,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