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常见的实践合同有哪些内容 一、常见的实践合同有哪些内容?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常见的实践合同有哪些内容

一、常见的实践合同有哪些内容?

(一)定金合同

定金合同除具有要物性的特征外,还具备下列基本特征:第一,从属性,其表现为定金合同的有效以主合同的有效为前提,除担保合同另有约定外,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亦无效(《担保法》第5条第1款后段);而定金合同无效,主合同并不因此无效。第二,要式性,即原则上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

(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还具备下列基本特征:

第一,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原则上为无偿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为有偿合同时,当事人约定的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21条;

第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原则上应采用书面形式,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自然人借款的利息受到严格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11条第2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6条、第28条、第29条等对此问题做了相应的规定。

(三)保管合同

(四)借用合同

(五)代物清偿协议

二、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十二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三、合同有效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行为人只有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正确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后果、独立表达自己意思的能力,才能成为合同的主体,其合同行为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

当然,不同的实践合同中,双方当事人要承担的责任跟义务也是不一样的,而且根据合同的内容就类似于借款合同,法律上对借款合同其实也有限制,比如借款合同的利率过高的话就成为了高利贷,高利贷肯定是不受保护的。


·跟单员签订合同应注意事项有哪些
    跟单员签订合同应注意事项有哪些1、合同的版本尽量由本方提供每个公司提供的合同版本,都是有利本方的。如果对方要修改,一般也只是修改部分内容。因此谁出版本,对谁有利。对于付......

·一入职就签三年合同不想干可以辞职吗?
    一入职就签三年合同不想干可以辞职吗?一、一入职就签三年合同不想干可以辞职吗?按合同规定一般可以提前一个月辞职,辞职前交接给相关工作人员交接工作要做好就可以了。二、如何证明劳......

·传真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传真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一、合同具有法律效力的条件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

·撤资合同范文的内容有哪些?
    一、撤资合同范文的内容有哪些?撤资合同范文的内容有:双方合伙人的基本信息、撤资的时间、撤资的财产分配约定、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其它事项。第一,合伙人丧失合伙人资格......

·解除合同的除斥期间是指什么
    解除合同的除斥期间是指什么一、解除合同的除斥期间合同法所约定的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一年的期间为法定的期间,而非除斥期间,其后......

·设计合同的有效期是多长
    设计合同的有效期是多长一、合同的有效期限就是这份合同生效和废止的时间长度,分为合同的生效和合同的终止。设计合同的有效期一般是会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自某时开始至某时截止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