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解除合同的除斥期间是指什么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解除合同的除斥期间是指什么

一、解除合同的除斥期间

合同法所约定的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一年的期间为法定的期间,而非除斥期间,其后面规定的五年期间为除斥期间

除斥期特点:

1、除斥期间一般是不变期间,不因任何事由而中止、中断或者延长。

2、除斥期间消灭的是权利人享有的实体民事权利本身,如追认权、撤销权、解除权等。

3、除斥期间规定的是权利人行使某项权利的期限,以权利人不行使该实体民事权利作为适用依据。

4、除斥期间是自相应的实体权利成立之时起算。

二、除斥期间相关司法解释

中国民事立法关于除斥期间的规定,主要有: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民法通则意见》 )第73条第2款规定,可撤销或可变更民事行为的撤销或变更权,自行为成立之日超过1年而消灭。对此问题,《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二者的文字表述存在明显的不同。由于《民法通则意见》是针对一般民事行为的撤销所作的司法解释,而《民法典》第152条是针对民事行为中的合同行为所作的法律规定,《民法典》作为上位法,应优先于《民法通则意见》的适用。


2、《民法典》第145条第2款规定的相对人催告后法定代理人追认权行使的1个月期限。

3、《民法典》第171条第2款规定的相对人催告后被代理人追认权行使的1个月期限。

4、《民法典》第541条规定的债权人对侵害行为行使撤销权的1年和5年期限。

5、《民法典》第564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其中,法律规定的期限,为法定除斥期间,当事人约定的期限,为约定除斥期间。

6、《民法典》第574条第2款规定的债权人领取提存物权利的5年期限。

7、《民法典》第663条规定的赠与人撤销权行使的1年期限。

8、《民法典》第664条第2款规定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撤销权行使的6个月期限。

9、《民法典》第1124条第2款规定的受遗赠人接受遗赠权利行使的2个月期限。

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8条规定的,房屋典当关系中出典人回赎权行使的10年或30年的期限等等。

看过以上内容,您都了解了,解除合同的除斥期间。在合同法中,规定的撤销权行使时间为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但这个一年并不是除斥期间,除斥期间是从这个一年的时间截至开始计算,为期五年,您可千万不要搞错。


·无缝方管制造厂购销合同怎么写?
    无缝方管比起焊接方管质量更好也更加安全,无缝方管一般用作输送流体的管道,所以无缝方管的规格和质量就非常重要。在和无缝方管厂签订合同协议时,一定要保证无缝方管的质量,不符合......

·合同生效但未实际履行需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合同生效但未实际履行需承担的责任有哪些?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在签过合同后因各种原因不愿意履行合同,这时,就要了解清楚合同生效但未实际履行的相关规定,下面,就由我们为您简单的讲......

·合同履行不能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合同履行不能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一、合同履行不能的法律规定是什么?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

·合同生效物权不变动的原因是什么?
    合同生效物权不变动的原因是什么?什么情况下合同生效物权不变动?一、合同生效物权不变动的情况是什么不动产是登记生效主义,所以合同生效不代表物权就有变动,所以合同生效以后要......

·合同权利转让有什么效力
    合同权利转让有什么效力一、合同权利转让有什么效力1、转让合同权利的内部效力(1)合同权利由让与人转让给受让人。如果是全部转让,则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而享有合同权利,......

·情势变更制度什么情况下可以适用?会带来怎样的法律效果?
    一、情势变更制度的适用条件1、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重大变化。第一,这种重大变化是一种客观情况,要达到足以动摇合同基础的程度。哪些客观情况能称为该“重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