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诉讼管辖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一、房屋租赁合同的诉讼管辖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适用于专属管辖吗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适用于专属管辖吗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适用于专属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法院管辖,顾明司仪就是该案件由那个法院来审理判决。这是一个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之后,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如果案件不是该法院管辖,而法院又受理了,此时就需要移送管辖。
·在房屋租赁合同当中
在房屋租赁合同当中,往往当事人都会约定具体的租房期限,不过此时要注意约定的租赁期限不能超过法律方面规定的期限,否则超过的部分也是会认定为无效。通常到了约定的租房期限之后才......
·房屋买卖合同有备案章吗?
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买房可以说是一件人生大事了。购房者千挑万选,确定好满意的商品房后,接下来就是和开发商签署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了。这份合同非常重要,会写清所购商品房户型、单......
·离婚房屋分割案例的依据是什么?
离婚房屋分割案例的依据是什么?房屋增值了90万法院按还款比例分割给夫妻【案例】2001年,张某(男)和孙某(女)经人介绍,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婚后,双方居住在由张某婚前购买的房......
·近日来,成都限购政策引爆热点。限购主要针对商品房以及二手房,
近日来,成都限购政策引爆热点。限购主要针对商品房以及二手房,外地户口在成都购房需要连续缴纳社保一年以上方可购买落户,成都购房新政策限购内容中扩大了住房的限购范围和限购区域......
·一、房产遗产税开始征收了吗?
一、房产遗产税开始征收了吗?房产遗产税是没有开始征收的;主要需缴纳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
·钢架厂房征收补偿是怎样的
钢架厂房征收补偿是怎样的厂房如果要进行拆迁,征收方会给予一定的补偿。厂房拆迁的补偿项目比普通的房屋拆迁来得复杂,厂房的拆迁必然会涉及到对员工进行的安置补偿、停工损失等等......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二、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适用于专属管辖吗
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适用于专属管辖吗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管辖适用于专属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法院管辖,顾明司仪就是该案件由那个法院来审理判决。这是一个案件进入诉讼程序之后,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如果案件不是该法院管辖,而法院又受理了,此时就需要移送管辖。
·在房屋租赁合同当中
在房屋租赁合同当中,往往当事人都会约定具体的租房期限,不过此时要注意约定的租赁期限不能超过法律方面规定的期限,否则超过的部分也是会认定为无效。通常到了约定的租房期限之后才......
·房屋买卖合同有备案章吗?
对于普通老百姓而言,买房可以说是一件人生大事了。购房者千挑万选,确定好满意的商品房后,接下来就是和开发商签署一份房屋买卖合同了。这份合同非常重要,会写清所购商品房户型、单......
·离婚房屋分割案例的依据是什么?
离婚房屋分割案例的依据是什么?房屋增值了90万法院按还款比例分割给夫妻【案例】2001年,张某(男)和孙某(女)经人介绍,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婚后,双方居住在由张某婚前购买的房......
·近日来,成都限购政策引爆热点。限购主要针对商品房以及二手房,
近日来,成都限购政策引爆热点。限购主要针对商品房以及二手房,外地户口在成都购房需要连续缴纳社保一年以上方可购买落户,成都购房新政策限购内容中扩大了住房的限购范围和限购区域......
·一、房产遗产税开始征收了吗?
一、房产遗产税开始征收了吗?房产遗产税是没有开始征收的;主要需缴纳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
·钢架厂房征收补偿是怎样的
钢架厂房征收补偿是怎样的厂房如果要进行拆迁,征收方会给予一定的补偿。厂房拆迁的补偿项目比普通的房屋拆迁来得复杂,厂房的拆迁必然会涉及到对员工进行的安置补偿、停工损失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