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冒用公司名义签订合同构成什么罪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冒用公司名义签订合同构成什么罪冒用公司名义签订合同的情况在实践中并不少,有些从中谋取到暴利的有可能还因此犯了合同诈骗罪。下面我们就来谈谈冒用公司名义签订合同构成的罪名及其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一、冒用公司名义签订合同构成什么罪如果冒用公司名义签订了合同,并从中非法获取利益的话,可能会构成合同诈骗罪。合同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随着中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利用签订合同诈骗钱财的案件大有愈演愈烈之势,不仅侵犯了他人财产权,扰乱了市场秩序,而且与经济纠纷极难区分与识别,因而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一个热点问题。合同诈骗罪的认定需要注意三点:1、是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而不是在其它民事活动中,这正是合同诈骗罪区别于其它诈骗罪的地方;2、行为人采用的是虚构事实或者隐匿真相的方式;3、骗取他人财物需要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二、所需承担法律责任我国《刑法》第22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在实践中,冒用公司名义签订合同认定为合同诈骗罪的前提是要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即个人骗取4000元,单位10万元起,如若被人冒用了公司的名义或是个人的名义签订了合同,但达不到合同诈骗的标准,也可以起诉对方侵害了个人民事权益,用法律的方式来保护自己。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外资企业增资流程是怎样的?需要什么手续?
    外资企业增资流程是怎样的?需要什么手续?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外资企业也渐渐融入了我国的经济体系中,它在增加外汇、完善企业类型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外资企业增资也是为......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条件是什么根据中国《公司法》的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以下六个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要有......

·公司法中关于绝对控股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中关于绝对控股的规定是什么?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吸收社会资金,出资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公司股东。在很多股份有限公司里面,大股东都占了绝大多数的股份,形成了绝对控股。......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发起人协议范本是怎样的?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发起人协议范本是怎样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发起人协议范本为适应中国济济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的最新形势,探索企业咨询服务业的发展新模式,合作各方经充分协商,......

·昆明晋宁企业拆迁补偿标准规定
    昆明晋宁企业拆迁补偿标准规定昆明晋宁企业拆迁补偿标准规定(一)拆迁资产补偿费用1、实践中关于土地补偿费用存在的问题。企业的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赁得来。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

·公司法人章销毁需要哪些手续
    公司法人章销毁需要哪些手续公司法人章销毁需要哪些手续《印章治安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印章停止使用后,使用单位应当在十日内将印章全部交回上级主管部门或登记管理机关封存;逾期不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