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的异同?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的异同?一、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的定义
解散清算是企业因经营期满,或者因经营方面的其他原因致使企业不宜或者不能继续经营时,自愿或被迫宣告解散而进行的清算。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二、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之间的相同点
1、清算的目的都是结束被清算企业的各种债权、债务关系和法律关系;
2、在解散清算过程中,当发现企业资不抵债时应立即向法院申请实行破产清算。
三、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的区别
1、清算的性质不同。解散清算属于自愿清算或行政清算,而破产清算属于司法清算;
2、被清算企业的法律地位不同。解散清算的企业宣告终止后,法人资格并没有完全丧失,在清算期内仍享有限制性的权利和经济行为。被宣告破产清算的企业,其法人权利和行为完全丧失,清算机构依法取得破产企业财产的管理权、处分权。
3、处理利益关系的侧重点不同。解散清算一般不存在资不抵债的问题,清算时除了结束企业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债权和清偿债务以外,重点是分配企业剩余财产,调整企业内部各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而破产清算的原因是资不抵债,因此,清算时主要是调整企业外部各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即将企业有限的财产在债权人之间进行合理分配。
通过上述内容,关于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的性质、法律地位、利益关系等相互之间的异同相信您都有了初步的了解,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但是为了您能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建议您可以委托律师来提供法律帮助。



·简述破产清算的基本程序有哪些
    简述破产清算的基本程序有哪些一、什么叫破产清算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

·破产清算欠供应商的钱如何处理?
    破产清算欠供应商的钱如何处理?一、破产清算欠供应商的钱如何处理?正常破产企业,也是通法院清算破产的企业,法院清算后的资金首先会按排发放员工工资。其次,是付房租、税收。最......

·公司破产清算赔偿顺序是怎样的
    公司破产清算赔偿顺序是怎样的一、公司破产清算赔偿顺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4条的规定,破产财产须优先拨付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1)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要的费用......

·私募基金管理人估值清算如何进行?
    私募基金管理人估值清算如何进行?一、私募基金估值的原则是什么?基金管理公司应严格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

·破产清算独占使用许可权如何处理
    破产清算独占使用许可权如何处理在破产程序中,债务人会使用一切手段,尽可能减少负债。而在债务人拥有知识产权的情况下,情况将会变得更加复杂。那么,破产清算独占使用许可权如何处理呢......

·股票如何发行,若买的股票破产了怎么办?
    股票如何发行,若买的股票破产了怎么办?一、发行方式1、包销发行是由代理股票发行的证券商一次性将上市公司所新发行的全部或部分股票承购下来,并垫支相当股票发行价格的全部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