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没有结婚证的配偶是否有继承权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没有结婚证的配偶是否有继承权(1)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办理了登记的婚姻关系才能受到法律保护,即使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也只能是同居关系,我国不承认事实婚姻的存在。即使是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颁布前缔结的婚姻,也需要补办婚姻登记,领取结婚证。(2)因为没有领取结婚证,双方的婚姻关系则不存在,在一方去世时,另一方就不能按照继承法的规定享有继承权,不能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法律依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二、没领结婚证的配偶可以通过赠与获得遗产被继承人与配偶没有领结婚证的,被继承人可以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或将财产赠与给配偶。(1)为了解决双方财产分割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订立合同。法律并不干涉当事人自由约定同居财产,该协议可以作为法院分割财产的依据。继承人可以通过订立赠与合同或遗赠扶养协议的方式安排自己的财产,但配偶无法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财产。(2)如果被继承人订立的是遗嘱,配偶仍不能享有被继承人的财产,因为遗嘱只能将财产安排给法定继承人,但跟遗嘱相同的是,遗赠扶养协议也需要经过公证程序。当存在着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时,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财产会优先按照遗赠扶养协议来安排。没领结婚证表面上看只是婚姻关系得不到法律的保护,还会存在着继承、财产分配等问题,因此,当事人应依法到登记机关领取结婚证。而属于同居关系的男女,虽然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也不存在离婚一说。一旦双方离婚,往往需要当事人协商解除同居关系。



·父母的遗产可以全部给外人吗
    父母的遗产可以全部给外人吗一、父母的遗产可以全部给外人吗?遗产是能给外人的,遗产可根据遗嘱人的意愿来分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

·再婚家庭遗产分配怎么分?继承遗产的比例怎么算?
    家庭上法院的纠纷通常都与财产有关,而其中遗产的分配问题一直属于焦点,尤其当家庭成员关系复杂时,就更容易对分割结果产生异议,那么在法律中,对于再婚家庭遗产分配的相关规定有哪......

·丈夫过世婆婆要求继承遗产合理吗?
    丈夫过世婆婆要求继承遗产合理吗?一、丈夫过世婆婆要求继承遗产合理吗?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和范围,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是配偶、子女和父母......

·宣告死亡后遗产继承开始吗?
    宣告死亡后遗产继承开始吗?1、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其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即告成立。隶属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随时可提出继承遗产,亦可在遗产分割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未作明示放弃......

·财产第一继承人包括哪些
    在对死者的财产进行继承的时候,如果有遗嘱则就按照遗嘱内容来继承,否则的话就只有按照法定方式继承财产。此时需要区分财产第一继承人和财产第二继承人,那么财产第一继承人包括哪些......

·遗产进行转继承什么意思
    遗产进行转继承什么意思转继承是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转继承人就是实际接受遗产的死亡继承人的继承人。二.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