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劳动合同两份都在公司这种做法是合理的吗?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一劳动合同两份都在公司这种做法是合理的吗?1、按合同法规定,合同应该是合同当事人各执一份的,单位的做法不合法,劳动者除了到劳动部门投诉,要求取得一份劳动合同,如果发生劳动争议时,没有劳动合同,就说企业没有签定劳动合同,那样企业肯定就会拿出劳动合同的。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3、关于违约金的约定,劳动合同法是原则上否定违约金条款的效力的,就是说即使你在单位工作未满3年而离开单位,单位也无权要求你支付违约金。特殊情况除外。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二、下列情况需要赔偿违约金: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单位为你提供了职业培训,付出了一定的培训费用或者你所工作的职位涉及单位的一些商业秘密,而单位在劳动合同中亦约定了员工涉露商业秘密时所应承担的违约金,在这种情况下,单位有权要求你支付约定的违约金。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综合上面所说的,劳动合同一般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需要签订的合同,但对于这份合同一般是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而不能由用人单位一方全部的拿到,所以,对于劳动者自己的权益就要懂得自己保护,这样才不会让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失。
·工程招标投标合同模板怎么写 我们知道企业通过招标会让公司能
工程招标投标合同模板怎么写我们知道企业通过招标会让公司能够得到更好的发展,那么工程招标投标合同模板该怎样写呢?当事人在合同中有规定承担各自的责任并且履行义务,应该尊重合......
·工伤险有什么用
工伤险有什么用1、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险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是国家对职工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职工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工伤保险的实施是人类文明和社会......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司法解释有哪些?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司法解释有哪些?根据我国劳动法法律规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不法犯罪行为,这行为极大地危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
·死亡时间发生在到家后算不算工伤判定标准是什么
死亡时间发生在到家后算不算工伤判定标准是什么?这种情形不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视同工伤。因......
·童工的保护方式
童工的保护方式(一)就业年龄的限制确定最低就业年龄必须考虑青少年的身体发育状况以及保障他们在就业前有接受完整义务教育的时间。劳动法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
·如何看待股东存在劳动关系
既是公司的股东,又在公司担任一定的管理职务,股东存在劳动关系,这样的双重身份的劳动者或雇员在被公司解聘,或他们辞职后,有时也会带来一些经济和劳动纠纷。现实经济生活中这样的......
·工程招标投标合同模板怎么写 我们知道企业通过招标会让公司能
工程招标投标合同模板怎么写我们知道企业通过招标会让公司能够得到更好的发展,那么工程招标投标合同模板该怎样写呢?当事人在合同中有规定承担各自的责任并且履行义务,应该尊重合......
·工伤险有什么用
工伤险有什么用1、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险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是国家对职工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职工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工伤保险的实施是人类文明和社会......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司法解释有哪些?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司法解释有哪些?根据我国劳动法法律规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的不法犯罪行为,这行为极大地危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
·死亡时间发生在到家后算不算工伤判定标准是什么
死亡时间发生在到家后算不算工伤判定标准是什么?这种情形不属于工伤。《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视同工伤。因......
·童工的保护方式
童工的保护方式(一)就业年龄的限制确定最低就业年龄必须考虑青少年的身体发育状况以及保障他们在就业前有接受完整义务教育的时间。劳动法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
·如何看待股东存在劳动关系
既是公司的股东,又在公司担任一定的管理职务,股东存在劳动关系,这样的双重身份的劳动者或雇员在被公司解聘,或他们辞职后,有时也会带来一些经济和劳动纠纷。现实经济生活中这样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