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社保解除劳动合同样板怎么写?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社保解除劳动合同样板怎么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条(第款)规定,我单位与(身份证号:)订立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工作岗位为:),于年月日终止□/解除□(两者“√”选其一)。本单位工作年限为:。


用人单位(章):


年月日


此联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


若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具体又可以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


1、预告解除


概念: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两种情形:


(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即时解除:


即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对于第一款规定的几种情形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注意: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甚至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刻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这种属于即时解除中可以立即解除且不用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的情形。


注意:对于劳动者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上述情形,劳动者无须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概要: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用人单位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主要包括过错性辞退、非过错性辞退、经济性裁员三种情形。


1、过错性辞退


(1)概要


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


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条款的,劳动者须支付违约金。


(2)适用情形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非过错性辞退


(1)概要


即劳动者本人无过错,但由于主客观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后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具有严格的限制。


具体是指: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1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2)适用类型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仍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注意以上每个条件之间的先后顺序关系)


3、经济性裁员


(1)概要


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为降低劳动成本,改善经营管理,因经济或技术等原因一次裁减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以上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劳动者。


经济性裁员具有严格的条件和程序限制,用人单位裁员时必须遵守规定。


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2)适用情形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3)裁员时应优先留用的人员


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4)裁员后重新招录的限制


用人单位依法裁减人员时,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5)经济性裁员的例外


即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依据第40条非过错性辞退和第41条经济性裁员的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社保是用人单位必须向员工进行缴纳的你想社会保险。但是员工在进行离职的时候可以将社会保险进行转移,并且用人单位可以不用同时进行交纳相关的社保,但是在进行离职的时候,必须要出具相关离职证明,然后出去到社保经办的相关机构去才能够进行不交纳。




·一、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是多少?
    一、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是多少?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

·当事人年休假加班工资怎样报税
    当事人年休假加班工资怎样报税一,当事人年休假加班工资怎样报税年休假工资补贴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应当纳入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基数。该月总计工资总额扣除社会保险费用、住房......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数额巨大标准?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在以前是叫做公司、企业工作人员受贿罪,此罪与受贿罪最主要的区别就是在主体上面,此罪只能是由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构成。而在量刑处罚的时候需要考......

·碰瓷要误工费
    碰瓷要误工费民警提醒广大车主,遇到类似“碰瓷”的现场,最好还是拨打交管部门的电话,由交警来处理医疗费医疗费=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医药费其它费用......

·工伤认定单位不认是单位员工该怎么办
    工伤认定单位不认是单位员工该怎么办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

·是否由社保局工伤鉴定通知书下发
    当劳动者因公受伤之后,公司都是会按照法律规定为职员申请工伤认定,其实除了公司请的机构进行伤残认定,劳动者也是可以向社保局提出请求来进行工伤鉴定的,那么最后是否由社保局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