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追诉标准是怎样的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一、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追诉标准是怎样的


1、根据《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为使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向犯罪分子及其亲属泄漏有关部门查禁犯罪活动的部署、人员、措施、时间、地点等情况的。


2、为使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向犯罪分子及其亲属提供交通工具、通讯设备、隐藏处所等便利条件的;为使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向犯罪分子及其亲属泄漏案情,帮助、指示其隐匿、毁灭、伪造证据及串供、翻供的。


3、其他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


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处罚如何规定


1、《刑法》第四百一十七条规定:“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情节严重,是指向性质严重的犯罪分子或者犯罪集团通风报信、提供便利的;多次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的,或者因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造成严重后果的等。


3、行为人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其中内容如属国家秘密,则又触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属牵连犯罪,对之应当择一重罪从重处罚。


三、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2、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行为。


3、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只能是负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上述人员不能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主体。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要求行为人必须出于故意才能构成。


在这里告知大家一下,国家的法律是严谨的,不管谁触犯了法律的底线,都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如果自己的亲人犯罪了,进行包庇帮助逃跑或者是销毁证据,不但犯罪嫌疑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包庇人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强奸罪要什么证据才能定罪
    强奸罪要什么证据才能定罪强奸案件的证据应当有:1、按现场勘察笔录:现场遗留的饮料、水杯、针管、针剂或者酒瓶、酒杯中等其他物证。如在麻醉类强奸案件中,存在加害人在饮料中添加春......

·如何对抢劫罪与绑架罪区分
    如何对抢劫罪与绑架罪区分1、客体不同。抢劫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绑架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

·遇到网络诈骗刑警办案么?
    遇到网络诈骗刑警办案么?生活中我们经常遇到谁谁被骗了损失惨重甚至是倾家荡产的地步,虽然经常被普及各种防骗的小知识,但是总有些时候是防不胜防的,而随着网络发展的越来越快,很......

·怎么定性贩毒还是非法持有毒品罪
    一、怎么定性贩毒还是非法持有毒品罪?1、刑事责任年龄不同贩卖毒品: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年龄必须年满16周岁。非法持有毒品:贩卖毒品罪为14周岁。2、客观要件不同贩卖毒品:......

·什么是缓刑考验期,缓刑考验期的情况是什么
    即使罪犯在最后判刑的时候被判缓刑了,但我国对缓刑也是规定了相应的考验期的,要顺利的度过了缓刑考验期之后,那么原判刑罚才会不予执行。那您知道什么是缓刑考验期吗?我们整理了相......

·刑事案件申诉被驳回后还可以申诉吗
    在众多案件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刑事案件申诉被驳回的情况,那么刑事案件申诉被驳回后还可以申诉吗?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什么实刑事案件申诉,然后才能判断被驳回之后是否还能再次申诉。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