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广东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广东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什么?1、集体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向当地国土管理部门提出领证(换证)申请,并提供确认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有效证件及土地利用状况的证明材料(包括图件);2、国土管理部门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需要进行测量查丈的,由国土管理部门会同申请者进行现场测量查丈并绘制用地图;3、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国土管理部门通知其按期领证或换证;4、国土管理部门登记造册,建立土地管理档案。二、哪些情况下土地使用证会被吊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县经以上人民政府国土管理部门查实,吊销其土地证书:1、持证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2、以假名称、假姓名冒领土地证书的;3、擅自涂改土地证书或其他有关图件、证书材料的;4、用非法手段领证或换证,侵占其他单位(个人)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5、经县经以上人民政府国土管理部门裁定或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土地登记和 吊销土地证书的。三、土地出让年限是多久?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应编制年度计划,并纳入当年建设用地计划控制指标,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核,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由市、县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出让计划,会同城市规划、建设、房产管理等部门拟定,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权限,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由所在市、县土地管理部门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方案应包括出让地块的面积、位置、界址、用途、出让年限、建设规划要求、出让底价、出让方式等内容。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照下列用途确定:1、普通标准住宅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4、商业、旅游、娱乐和别墅用地40年;5、综合用地或者其他用地50年。综上所述,广东省房地产开发商拿到建设用地后,第一件事情就是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办证的手续并不复杂,经办人带上材料向当地市县区的土地部门提交,需要测量查丈的,土地部门会组织进行,经过审核无误,签发国有土地使用证,里面对使用年限、土地性质等事项注明。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年限是多久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年限是多久一、农村土地租赁合同年限是多久国有土地长期租赁的具体租赁期限由租赁合同约定,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限。《中华......

·临沂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临沂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拆迁补偿是每一个地区都会存在的现象,当政府需要修建公路或者是修建其他的公共设施时,就会涉及到拆迁,拆迁就会涉及到补偿。当然,不同地区的政府在补......

·征地拆迁安置程序是什么?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规定是什么?
    征地拆迁安置程序是什么?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规定是什么?一、征地拆迁安置程序1、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县级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

·田地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田地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一、田地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1、土地是国有或者集体所有,不属于个人财产,也不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2、共同财产的范围《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管理规定有哪些?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管理规定有哪些?依据我国的法律法规规定,我国的土地类型主要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通俗点说就是城镇土地与农村土地;由于两者的土地所有权人不同,所以法律对两......

·农村土地使用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农村土地使用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一、农村土地使用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农村土地使用的法律规定是可以通过转让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要想取得土地使用证,必须要经过以下步骤。(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