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 13951899110
联系我们

手机:13951899110

电话:(025)8411-0110

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南京律师在线咨询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诬告罪的构成要件由哪些组成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一、诬告罪的构成要件由哪些组成诬告罪的构成要件由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主观要件组成。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犯罪事实恶意或蓄意陷害他人,意图使受到法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按照法律规定,构成诬告陷害罪的犯罪行为人应当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情况特殊或情节严重的应当从重处罚。1、客体要件:可以理解为诬陷他人的人身权利和司法部门的正常活动,也就是混淆视听假借司法部门达到诬陷他人的目的。此类案件可能导致司法部门错判冤假错案。2、客观要件:就是指随意捏造犯罪事实,无中生有张冠李戴的把他人的犯罪行为强加于他人。此类案件会严重影响他人名誉,导致司法部门追究莫须有的罪名,严重浪费纳税人的钱和国家资源。3、主体要件:可以理解为主体可以是一般人,即被害人只要到达国家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的,以达到构陷为目的。情节严重的例如:诬陷国家公务员会导致其执法犯法,这个时候就会从重进行处罚。4、主观要件:简单来说就是出于故意、恶意、蓄意诬陷他人,明知诬陷却恶意为之,一般来说多有报复或者其他利益行为。此类案件严重影响他人名誉,导致他人造成经济或精神损失。一经审查构成诬告陷害罪的,根据国家法律规定需判处有期徒刑,根据情节轻重和具体情况会从重或从轻处罚,同时也会赔偿被害人精神损失和经济损失。不过需要申明的是若仅限于诬陷未遂或终止的都应当从轻处罚,终止诬陷的,如果未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可以免除处罚。诬陷罪成立后主动投案自首的根据情节轻重可以减轻处罚甚至免除处罚。综上所述,对于一些弄虚作假的行为我国刑法有相关规定,即定为诬告陷害罪,意图陷害他人受到刑事追究即构成本罪,但是如果只是单纯的目的去诬告他人的只是不道德的行为,并不构成本罪,但即使这样大家还是要行事光明正值。



·对于犯罪中止应当免除处罚吗
    对于犯罪中止应当免除处罚吗对于犯罪中止有效的避免了损害的发生,那么是可以考虑免除对行为的处罚的。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

·销售假药犯罪和违法的非法经营有区别吗?
    销售假药犯罪和违法的非法经营有区别吗?是有区别的;非法经营罪是指【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犯罪。(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

·过失犯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过失犯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过失犯罪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危害社会结果的行为。过失犯......

·2023酒驾第二次拘留多久?
    2023酒驾第二次拘留多久?一、2018年危险驾驶罪的追诉时效是多久我国刑法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以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标准,规定了4个档次的追诉时效。根据刑法第87条的规定,犯罪经......

·刑事诉讼法中有利于被告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是我国非常重要的一部法律,它对刑事诉讼起到了指导作用,法院在审理案件是,应依据该法律进行公平公正的判决。法律一向秉持公平公正原则,刑事诉讼法也不例外,在刑事诉讼......

·诬告罪的构成要件由哪些组成
    一、诬告罪的构成要件由哪些组成诬告罪的构成要件由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主观要件组成。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犯罪事实恶意或蓄意陷害他人,意图使受到法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