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相关信息
您现在的位置:南京刑事律师网>联系我们
合同纠纷的管辖权约定是怎样的
南京刑事律师网 www.njLs110.com
合同纠纷的管辖权约定是怎样的一、合同纠纷的管辖权约定是怎样的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发生纠纷时由哪个法院管辖;并且此种约定管辖优先于一般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二、在约定管辖法院时应注意以下问题:一、约定管辖法院的意思表示必须通过书面方式表达出来;形式可以是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也可以是在诉讼前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二、选择的管辖法院的范围是限定的,即只能是在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中进行选择。三、当事人选择的管辖法院必须是明确的。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或者选择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确定管辖。如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履行中出现的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四、约定管辖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如本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就不能协议约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应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的案件就不能协议约定由不动产所在地之外的法院管辖。法律允许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时候,就实际情况约定一个管辖的法院,这就是对合同纠纷管辖权约定。当然实践中也会有一定的限制,那就是不得违反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否则的话约定就是无效的。
·合同违约金的标准及计算方法是什么?
合同违约金的标准及计算方法是什么?法律上并未具备规定违约金标准,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
·保险合同纠纷诉讼的规定是什么?
保险合同纠纷诉讼的规定是什么?保险合同纠纷诉讼的规定是保险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按法律程序,通过法院对另一方当事人提出权益主张,由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解决争议、进行裁决的一种方......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要赔偿多少违约金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要赔偿多少违约金一、用人单位解除合同要赔偿多少违约金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2、六个月以上不满......
·赠与合同过户后反悔可以么?
赠与合同过户后反悔可以么?一、赠与的性质:1、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
·合同到期了社保怎么办?
一、合同到期了社保怎么办?合同到期不续签,单位突然停社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转入新单位接续下去,如果其间有一段时间没有单位,则按自谋职业......
·一、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是什么?
一、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是什么?出租人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承租人本合同月租金的两倍作为违约金。如承租人要求出租人继续履行合同的,出租人每逾......
·合同违约金的标准及计算方法是什么?
合同违约金的标准及计算方法是什么?法律上并未具备规定违约金标准,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
·保险合同纠纷诉讼的规定是什么?
保险合同纠纷诉讼的规定是什么?保险合同纠纷诉讼的规定是保险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按法律程序,通过法院对另一方当事人提出权益主张,由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解决争议、进行裁决的一种方......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要赔偿多少违约金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要赔偿多少违约金一、用人单位解除合同要赔偿多少违约金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2、六个月以上不满......
·赠与合同过户后反悔可以么?
赠与合同过户后反悔可以么?一、赠与的性质:1、双方行为。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
·合同到期了社保怎么办?
一、合同到期了社保怎么办?合同到期不续签,单位突然停社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公积金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转入新单位接续下去,如果其间有一段时间没有单位,则按自谋职业......
·一、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是什么?
一、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是什么?出租人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承租人本合同月租金的两倍作为违约金。如承租人要求出租人继续履行合同的,出租人每逾......


